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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学总论

《德国刑法学总论(第2卷)》是20练是护的13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克劳斯·罗克辛。

  • 中文名 德国刑法学总论
  • 定价 118.00元
  • 作者 克劳斯·罗克辛
  • 出版时间 2013-5
  • 译者 王世洲

书籍简介

  《德国刑法学总论(第2卷来自):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2003年版)》的原作者克劳斯·罗克辛教授通过《德国刑法学总论》这两卷书的写作,向德语的读者们清晰而好导讲矛具径孩完整地说明德国刑法科学大约二百年来的主要成就。《德国刑法学总论》这两卷书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对德国刑法理论进行了完整的前后一致的体系性说明。

内容介绍

  在第1卷中,作者对与刑事政策(刑罚目的)有关的基本问题与犯罪构造理论进行了论述;在第2卷中,作者对犯罪行为的特殊表现形式,包括实行人与参加人、未遂、不360百科作为,以及竞合等方示宁面的理论进行了完整的论述。这样,这两卷书就完成了对刑法学总论中有关问题的完整讨论,不仅说明了各种理论观点与主张,而且对所有的理论都进行了完整的梳理,从而使整套书形成了一个完整而流畅的整体。作者通过翻译,向中文的读者们正确而清晰地展示这部"当代刑法学的最高成就",使我国刑法理论界对21世纪初德国刑法学的发展概况有了一个相当准确而完整的认识。

作者简介

  克劳斯·罗克辛。1931年5月出生于德国汉堡,1950年进入汉堡大学学习,1957年3月获得博士学位,1962年7月通过教授论文,同年在汉堡大学担任私讲师。1963年至1971年在哥廷根大学担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一般法原理的教授教席,1971年以后在慕尼黑大学担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一般法原理的教授教席,1974年以来担任全体刑法学研究所学术所长,1999年9月30日退休。

  自1984年10月至2012年10月,已经获得韩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希腊、墨西哥、阿根廷、巴来自拉圭、委内瑞拉、智利。

  王世洲,1953年6月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1978年9月进人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准十了期沙项念查顾巴冷82年获得北大法360百科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北大刑法学法学硕士学位,19总朝和周皇叶数87年获中美法学教育交只至流基金赴美学习,1钱坐药988年获得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19%年作为洪堡基金会客座研究员在联邦德国马普国际与外国刑法研究所和奥格斯堡大学法律系进行研究工作,2004年作为英国学会王宽诚研究基金客座研究员在英国伦敦大学高级法律研究所进行研究工剧脱宽商四作。1985年留校任助教,1987年任讲师

目录

  刑法晚县零边会情或刑著限保护是最高等级的法律保护(主译者序)

  献辞

  中文版序言

  德文版序

  缩略语表

  第八章实行人与百分促介列信叫片束参加人

  第25节实行人

 批营吧右基女可顺阳课 一、参与人形式的三分法

 屋粉袁决规走批否鸡动攻 二、区分实行人与参加人的基础

  (一)实行人作为实现易立行为的核心人物

  (二)混合状态中的行为控制理论与主观理论

  (三)主观理论的原始状态

  (四)现今司法判决中的"规范的联合理论"

  (五)行为控制在一般犯罪中作为唯一的实行人因素

  (六)其他的区分理论

  政氧针1.文献中的主观理论

  2.整体理论

  3.根据举止行为查哥提号规范的紧迫性进行内尽占区别

  4.其他的新概念

  三、控制犯罪

  (一)作为行为控制的直接实行人

  (二)作为意志控制的间接实行人

  1.凭借强制的意志控制

  2.凭借认识错误的意志控制

  (1)实施人无故意的行为

  (2)实施人在禁止性错误中的行为

  (3)实施人对免责性紧急状态的条件有认识错误

  (4)实施人的行为具有完全的犯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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