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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李芳,明穆宗时内官监太监。因忠言进来自谏,惹怒明穆宗,下狱。

  • 中文名称 李芳
  • 时代 明代
  • 身份 内官监太监
  • 相关史料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人物简介

  快境权守李芳,明穆宗时内官监太监。因忠言进谏,惹怒明穆宗,下狱。图为明代官员李芳所做画作。

相关史料

  《明来自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李芳,穆宗殃肯企朝内360百科官监太监也壳旬阀。帝初立,芳以能持正见信任。初,世宗(嘉靖帝)时船舟键,匠役徐杲以营造躐官工部尚书,修才套境境卢沟桥,所侵盗万计。其属冒太仆少卿、苑马卿以下职衔者以百数。隆庆元年二月,芳劾之。时杲已削官,乃下狱遣戍,尽汰其所冗员。又奏革上林苑监增设皂隶设诗,减光禄岁增米盐及工部物料,以是大为同类所嫉。而是时临部今成她宁,司礼诸阉滕祥、孟冲、陈洪方有宠,争饰奇技淫巧以悦帝意,作鳌山灯,导帝为长夜饮。芳切谏,帝不悦。洒热凝影祥等复媒孽之,帝遂怒,勒芳闲住。

  二年十一月复杖芳八十,下刑部监禁待决。尚书毛恺等言:"芳罪状未明,臣等莫知所坐。"帝曰:"芳朕无礼,其锢之。"芳锢,祥等益横。前司礼太监黄锦已革荫,祥辄复予之手留哪洋段且。工部尚书雷礼劾祥:"传造采办器物及修补坛庙乐工沿阿远器,多自加徵,糜费巨万。工厂存留大木,斩截任意。臣礼力不能争,乞早赐罢。"帝不罪祥,而令句试员礼致仕。冲传旨下海户王印于镇抚司,论戍,法司不预闻。纳肃藩辅国将静专军缙[火贵]贵贿,越制得嗣封肃王。洪尤贪肆,内阁大臣亦有因之以进者。三人所糜国帑无算。帝享太庙,三人皆冠进贤冠,服祭服以从,爵南仅学上赏辞谢与六卿埒。廷臣目第顺慢论劾者,太常少乎删卿周审怡以外补去,给事中石境影弃星、李已、陈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宝丞郑履淳,溶车今西皆廷杖削籍。三人各荫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独久系狱。四年四月,刑科都给事中舒化等以热审届期,请宥芳,乃得释,南京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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