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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兵制

中国宋朝结束五代十国,来自重建统一的政权,南方经济发展较快,北方和西北地区民族矛盾转趋激烈。建立统一的政权后,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军事360百科制度发生巨大变化。北宋时属笔期皇帝直接掌握军队的建置、调动和指挥大权。其下军权由三个机构分任。枢密院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掌军权及军令;三衙,即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为中央最高指挥机关,分别统领禁军和厢基朝毛未规题架迅讲军;率臣,为禁军出征或镇戍时临时委任的将帅,统领地分属三衙的禁军,事毕皆撤销。

  • 中文名称 宋朝兵制
  • 外文名称 Song Dynasty military system
  • 别名 大宋兵略
  • 时期 宋朝
  • 设立者 皇帝

历史背景

  "兵符出于枢密,而不得统其植量么附沿克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木答众杆其得专其制。"枢密院有调兵之权,来自却不掌管军队;三衙掌管军队,却无调兵之权;遇有战事,由皇帝任命率臣领兵出征,从而实现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的分离。这种体制对于消除中唐以来绵延200多年藩镇割据的局面,确实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平定360百科各地割据政权的过程中,各小国军队中的精兵被收编入禁军,编入殿前司。

  1127年后,金兵继续南下,宋政权偏安组字季别见持冷就鱼江左。北宋和南宋的军事制度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总的是吸取晚唐、五代军阀割据的教训,皇帝加强集权,削弱大将兵权,以文臣御武事;集中大量财力、物力,供养大批招募来的军队,募兵制始终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

兵力读行专外眼话土施断配置

  兵力的配置上,宋批然知卷朝军制遵循"强干弱枝,内外相维"的原则。禁军中最精锐的殿前军驻守在京城,侍卫亲军驻扎在各地。京城的人马最为精强,各方镇知道兵力不敌,不敢造反。这就是"强干弱枝"。如果京城有变,在各地驻扎的禁军联合地方的兵力,也足够对付变乱。这样就"内外相制,无轻重之患",这就是"内外相维"。

  北宋军队由禁军、厢兵、乡兵和蕃兵组成,以禁兵为主体构成一种中央军和地方军、正规军和非正规军相结合的武真孙周鲜装力量体制。

三衙待遇

  三衙在北宋享有相当可观的待遇,"其任之也重,则其待之也亦不轻",[5](续集卷44)是当时北宋朝野上下的共识,如宋太祖朝就是船孔乡商季余周:"封父祖,荫妻子;反先自表干荣名崇品,悉以与之"。[6](卷8)神宗亦批曰:"殿前、马、步军三帅,朝廷待遇,礼继二府,事体至重。"[弦露真林半影资合7](卷274)所知皮站谓"待之也亦不轻"、"事体至来自重",除三衙为北宋"武臣极任",地位居武将之首外,具体说来还大致有以下各种名目:

俸禄优厚

  武臣俸禄之厚本属北宋俸禄制度的特点,如时人张演有云:"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5](后集卷21)三衙作为"武臣极任",当然更为突出,像仁宗朝御史中丞贾昌360百科朝在分析外戚等"恩走氧停渐制推宜附幸子弟"垂涎三衙职位的原因时就说:"其志不过利转迁之速,俸赐之厚耳。"[7](卷138)事实也就是如此。为续超了更直观地说明这一请心喜半措川完权问题,请看下表。

  表1 三衙(三衙俸禄基本上按照节度使、留后、观察、防御移货富常示、团练使、刺史的官阶发放)与宰执俸禄对照

  职务

  俸钱

  衣赐

  衣赐

  衣赐

  衣赐

  禄粟


  月贯(千)

  绫

  绢

  绵

 敌油拿浓降满 罗

  月石

  宰执 宰相、枢府步据市原密使

  300

  40

  60

金北测抗吃衣  100

  1

难东型聚需  100

  参知政事、枢密副使

  200

  20

法富异部航率至说病  30

  50

  1

  100

  知院事、同知院

  200

  20

  30

 防精给氢零 50

  1

  100

  签书枢密院事

  150

  20

  30

  50

  1

现手搞台组沿飞图粮  70

  三衙 节度使

  400

  40

  200

  500

  10

  150

  节度观察留后

  200

  20

  100



  100

  观察使

  200

  20

  100



  100

  防御使

  200

  2贵房顶市热白小0

  100



  100

  团练使

  150

  20

  100



  70

  刺史

  50

  20

  100



  50

  从中不难明底让歌据她看出,三衙俸禄的整体水平与宰执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位至节度使的殿前、马、步军都副指挥使俸禄甚至在宰相之上。

恩荫妻子

  恩荫,又称"任子"、"门荫"、"世赏",是指朝廷根据官员职、阶高低而授给其子孙或亲属以官衔或差遣的制度。北宋恩荫之滥是空前的,仅名目就分为郊祀、圣节(皇帝生日)、官员致仕、官员申报遗表和临时性恩典五大类。从真宗朝开始,北宋恩荫制度趋向固定化,规定:文官自侍御史知杂事以上,每年荫补一人;从带职员外郎以上,每三年荫补一人;武臣从横行以上,每年荫补一人;自诸司副使以上,每三年荫补一人[8](P640)

  三衙除依例享受上述待遇之外,还有所谓"初除管军恩例"。以位至节度使的殿前都、副指挥使为例,一是加封母、妻,"母封郡太夫人,妻封郡夫人"。[9](卷中)二是补亲子或孙一人为合职。如神宗元丰元年十月四日,以左侍禁贾裕为合门祗候,"先是,贾逵以经画鄜"延边事得子佑合门祗候,后除殿前副都指挥使,以例乞除裕合职,诏止迁一官。至是,逵再乞。上批:'裕元合与合职,以遣逵经画边事,特推恩,今逵所乞,乃除殿帅恩例,可依所奏。'"[4](职官三二之五)又如高宗绍兴元年十月二十二日,"枢密院言郭仲荀乞初除官军恩例,吏部拟申当得合职"。合职,乃当时易于升迁的美职,时人至有所谓"宠在合职"之说。故宋高宗在批准郭氏乞初除三衙恩例后,即有"祖宗待三衙之厚如此"[4](职官三二之九)的慨叹。三衙其他管军的恩例要略低于殿前都、副指挥使,但亦相当优厚,故真宗朝冯守信为三衙,"其弟尝欲上其子为守信子,以取高荫"。[7](卷95)此外,因职在亲近,三衙还有时常于皇帝面前请求亲属恩泽的便利条件,仁宗时不得不下诏,要求"官军臣僚非乾元节及大礼,不得非次陈乞亲属恩泽"。[7](卷136)

上殿奏事

  仁宗朝规定:"诏殿前、马、步军,今后所奏本司公事,除系常程依旧例转奏外,如有非泛擘划,急速公事,在后殿祗应,便令免杖子,窄衣上殿;若非本司公事,别陈利见,即关报合门,依例上殿,更不旋取旨。"[7](卷156)

  .

回朝赐宴

  自真宗朝开始,三衙回朝朝见皇帝例得赐宴,据《长编》卷84记载:"镇定路都部署、步军副都指挥使、振武节度使王能来朝。故事,节帅陛见必赐宴,掌兵者则不及。至是,特令用藩臣例。有司言能既赴坐,而殿前、马军帅曹璨等皆当侍立,品秩非便。乃诏璨等悉与坐,自是掌兵者率以为例。"

揖见宰相

  北宋宰相位高权重,仪制煊赫,三衙见宰相,须执礼甚恭,《文献通考》卷58《职官十二》引沈括《笔谈》曰:"三衙内中见宰执,皆横杖于文德殿后,立廊阶下唱喏;宰相出,立阶揖之。外遇从官于通衢,皆避焉。此礼久废,惟内中横杖之礼,至今不废。"但宰相也要以礼相还,如仁宗朝王曾为相,"殿前副都指挥使、振武节度使杨崇勋尝诣中书白事,属微雨新霁,崇勋穿泥鞹直登阶,曾颔之,不以常礼延坐"。[7](卷103)杨崇勋虽不得预坐,但从此事可以看出在"常礼"即通常情况下宰相是要给三衙设坐的。

兵种编制

  禁军编制为厢、军、营(指挥)、都4级。厢辖10军,军辖 5营,营辖5都。每都100人  。各级统兵官分别为:厢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军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马 军称军使)、副都头(马军称副 兵马使)。指挥(营)是禁军基本的建制单位,调动、屯戍和作 战,常以此计算兵力。为防止武 将叛乱,禁军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诸郡,京城与畿辅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内外相制。同时实行"更戊法",畿辅与诸州禁军定期更换驻地, 以使兵不识将,将无专兵。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 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机关统管,总隶于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主要任务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以及官员的侍 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有步军和马军两个兵种,编制分军、指挥、都3级,统兵官与禁军同。

  乡兵也称民兵。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 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各地乡兵名目很多,编制亦不统一,或按指挥、都,或按甲、队,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编成,最多之时, 陕西、河北、河东谙路总数达42万余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边防军。由陕西、河东与西夏接壤地区的羌 人熟户部族军组成。诸部族首领被封军职.率部族军戍守边境。 其编制因族而异,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标、队,至神宗时才统 一采用指挥、都的编制。

  土军和弓手属地方治安部队。由巡检相县尉统辖。土军为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原为吏役,轮差民丁充当,后改为雇募 民丁,隶属于各地县尉司。土军和弓手人数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级编制。

  北宋神宗时,王安石等人曾推行新法,在军事制度方面主要有保甲法、保马法和将兵法。保甲法规定10家(后改为5家)为1保,5保为1大保,10大保为1都保,"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宋史·王安石传》),农隙教战。保马法,即与保甲法相配合的牧养军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由官府给予马匹,或按市价发钱自买,每户养1~2匹,免一定赋役,马匹如有死病等情须补偿。将兵法,即改变原来的"更戍制",在全国重要军事地区置将统兵,平时就地训练,战时接受调遣,"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宋史·兵志》)。新法初行,颇见成效,但推行不久,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而被废止。

  南宋时期 军事制度较之北宋有很大变化。高宗开元帅府节制诸军。枢密院的军事领导体制虽然基本保留,但朝廷控制军队的能力已削弱,枢密院的军权也随之缩小。禁兵已不居主要地位,厢兵所在多有,蕃兵已不存在,而乡兵建置更为繁杂,制度纷歧。军队的主力为屯驻大兵和三衙诸军。屯驻大兵即抗金各将领所率领、屯驻在前线的军队。其称谓几经变易。后来,朝廷为加强对各屯驻大兵的控制,将其改为御营军或行营护军。绍兴十一年(1141),又剥夺韩世忠、张俊、岳飞等大将的兵权,把他们的部队改为御前诸军,"遇出师取旨,兵皆隶枢密院"(《宋史·兵志》)。屯驻大兵多是亲族乡里和军将的旧时部曲,战斗力较强。其中,岳飞所率岳家军最为著名,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说。此外,三衙分别领率3支大军,初、中期在沿江和川陕边界还陆续组建10支御前诸军。这13支军队有军、将、队等编制,统兵官有统制、统领、正将、副将、准备将等,兵士一般区分为效用和军兵两级,每级又分若干等。每支军队中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充辎重、火头(炊事)等非战斗任务。宁宗时,这些制度又遭破坏,往往以文臣控制军队。

  两宋的募兵制 宋朝的禁兵、厢兵、屯驻大兵等都实行募兵制。北宋检选禁兵时,初有"兵样",按身长、体魄划分若干等,分送诸道,令如样选募。以后用木梃代"兵样",差以尺寸高下。对应召者,根据身长、体魄以及技巧等确定等级,再按等级编入不同部队。凡"亢健者"拣入禁兵,"短弱者"即入厢兵。应募以后,家属可以随营,本人须黥面涅臂为号,中途不得退役,实则终身为兵。兵员空缺则有时从子弟中补选。如果逃亡或犯罪,惩罚极重,甚至株连亲属和乡里。每遇凶年饥岁,就大量招募破产农民,又往往收编"盗贼"为兵,即所谓"除盗恤饥"。在兵源缺乏时,也捉民为兵。罪犯也成为兵士的来源之一。

  两宋军队的兵种及军事法规 两宋时的兵种大致相同。主要是步军,其次是马军。弓弩是重要武器,考核兵士较重视其挽弓能力。另外还有水军。南宋水军规模比北宋为大,已常用车轮战船作战。宋朝重视制造武器,兴办若干厂作,能大量生产弓弩,也能成批生产火药兵器。还设置专门管理武器的机构。

军事隶属

  根据《宋史·兵卫志》相关记载,宋代军事指挥系统由枢密院、三衙、兵部共同掌管。其中,枢密院掌管全国军事调动,直属皇帝管理,拥有对宋朝正规军的调动权;三衙分化禁军的指挥权,三个部门共同领导禁军部队;兵部隶属于尚书省,为了防止宰相对军国大事的干预,宋代兵部只掌管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土军、蕃军等非正规军,同时负责武将升迁管理、地图仪仗等。

  禁军是宋朝的正规军,隶属枢密院直接调动,三衙领兵,直接对皇帝负责。宋神宗元丰改制之后,废去大量的冗杂部门,唯独不废枢密院。有宋一代,枢密院一直拥有调兵权,熙宁变法废除更戍法,但枢密院依然对其有调动权力。

  厢军是宋朝各州县安保部队,最高隶属于兵部,兵部拥有对全国厢军的指挥权。但是实际上,厢军战斗力弱,一般只有维持治安和杂役的任务,州县地方长官一样对其有领导权。

  土军、民兵、藩军是宋代为了边防安全和治安稳定建立的准军事化部队。按照熙宁变法的保甲法要求,宋朝逐渐建立完善其民兵部队,而从仁宗朝开始的对西夏战争也大量的招募了土军和藩军,这些军队名义上直属于兵部领导,兵部拥有其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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