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佑(1877-1942), 字厚诚,号菘生,侯官县战世从人。17岁中举人。后东渡日本学习法律,毕业于明治法政学堂,人称"双榜举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福建省咨议局副议长,倾向民主革命,投入反清运动。宣统三年(191四鱼什突研液房1年)二月,与林长民联合创办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后察叶父慢改名福建学院,远混眼是今福建师范大学前身之一)和福建政法专门学校附中(后改名福建学院附中,是今福州二中前身)任董事长。该校是当时全国最大的3所私立法政大学之一。
辛亥革命后,北京国会成立,任众议院议员。鉴于国事日非,于曹锟贿选前辞职,从而退出政界,专任律师。曾兼《北京晨报》和中国银行来自总行法律顾问。与李大钊、梁启超、沈钧儒、邹韬奋、陈叔360百科通等过从甚密。崇佑立志"律师应仗人间义"。五四运动中,为北京大学学生辩护,深得师坐依起生赞誉,赠以大银杯存念。"一跟气快至官治二·九"惨案中,天津南开大学进步青年周恩来、郭隆真等4人被回者任基望捕;受天津学生联合会委托,崇佑又为之辩护。法庭审理时,崇佑严正余手图指出:"爱国救国本是合乎公理民意之壮举,根本说不上触犯刑律。""如果政府认为触犯了小日本的刑律,那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弄得法官张口结舌,终勉强以羁押、罚款而释放。天津学联报以景泰蓝大花瓶为谢。
周恩来、郭隆真等赴法勤工俭学时,崇佑又赠银资助成行;留学期间,还经常提供生活费用。
抗日战争中,沈钧儒、邹韬奋等七君子因致力抗日救国运动,遭当局囚禁于苏州监狱。崇佑义愤填膺,参加律师团,任首席辩护人,出庭抗辩,慷慨陈辞,为世人所钦。
周恩来闻其病逝,称赞说:"刘崇佑先生是中国一位有正义感的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