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就正式开始实施了。从2018年12月31日开始,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上线使用。该系统的互联网WEB端、扣缴客户端和税务大厅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也同时向社会开放。纳税人可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二维码或在主流应用市场下载使用。
提前填报信息 1月发工资时就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据介绍,纳税人的填报方式有四种:
① 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
② 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③ 填写电子信息表;
④ 填写纸质信息表。
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APP下载后,如何使用呢?
用户在使用这款软件前先需要注册,注册分为两种方式:大厅注册码注册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其中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需要先持有效证件去办税大厅获取一个注册码,然后才能在APP上完成注册。因此更多用户可能会选择人脸识别注册。人脸识别注册必须是持有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在填写过身份证号和姓名后即可进行人脸比对。
需要提醒的是,该人脸识别界面与支付宝的人脸识别相似,但识别的环境要求更为严格,需要人脸在较强光线下才能被识别,否则识别区会一直显示“再清晰一点”而无法通过。也需要确保面部未被遮挡,如佩戴眼镜,需摘下眼镜。在通过人脸识别后,需填写户籍信息并设立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完成注册。
完成注册后,用户还需要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可享受优惠信息两部分。在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后,用户可以发现在自己的“任职受雇信息”一栏中会自动生成自己的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任职受雇日期等信息。
“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目前仅支持实名注册功能,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导入了一部分纳税人的信息,以此进行校验和压力测试。
需要提醒的是,用户填报专项扣除信息在第一次填写时一定要填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优惠,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时就不需要再填。而且每年年末如果没有变化,确认一下即可,无需重填,有变化的则把变化部分更改即可。同时,税法和专扣办法已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扣缴单位都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有责任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
对于专扣办法中规定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的内容,这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诚信社会。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是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还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纳税人留存的资料将越来越少。
在这还要告诉大家,这些留存的资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既不需要给税务机关,也不需要给扣缴单位。税务部门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就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就会找纳税人核对,需要得到纳税人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