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出”也称“七去”,是中国封建社会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包括“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2、“七出”也称“七去”。中国封建社会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
贾公彦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又《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唐律规定,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处徒一年半;虽犯七出而有三不去的情况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但如犯恶疾及奸者,即使有三不去的条件,仍可径行出之,不受上面规定的限制。
3、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称作“七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