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吋,读音为yīng-cùn,即英寸(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尺=12英寸)的简写。
2、注:一吋=一英寸=2.54厘米。
3、吋字作单位起源于民国时期的翻译,而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计量局于1977年7月20日公布的《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中确定作为计量单位使用时,“吋”字属于别字,应使用“英寸”代替。
4、读音:[ dòu ]释义:叱。
5、吋,读音:[ cùn ]释义:英美制长度单位,一英尺的十二分之一(中国大陆地区已停用此字,写作“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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