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体所获税法》实施后,为了与新法实施前的一系列政策做好过渡衔接,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18)164号文件,之中就明确了对于年终就只能用一次的奖金收入的个税问题。
在2022年1月1日曾经,个体取得年终就只能用一次的奖金收入,应该选择单独计算,适合用月度税率表,也应该并入综合所获计算缴纳个体所获税。
居民个体取得全年就只能用一次的奖金,……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获,以全年就只能用一次的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获取的数额,根据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就只能用一次的奖金收入×适合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文件也规定,纳税人应该选择并入综合所获一并计算全年应纳个税。
这里就留出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了。
在2022年1月1日曾经,到底是选择单独计算年终奖的个税,还是并入全年工资一起算个税,这要看实际状态。
往往一般来说,高收入者要单独计算年终奖的个税更划算,而对低收入者来说,最好是并入全年工资酬劳一起计算个税,这样能少交不少个税。
因为低收入者本身工资不高,在平时月份领工资的时候,不应该充分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充分抵扣掉,只有把年终就只能用一次的奖金收入合并计算,才能更加充分抵扣。
一个普通白领,30天工资才5500元,扣了5000元的免征额后,只剩下500元应该扣除了。即便租了房子应该每月抵扣1500元,你也最多就只能再扣500元了,还有每月1000元的抵扣余额没有享受到。而如果把年终奖并入计算,就可把每月1000元,全年12000元的抵扣额充共享受到,假如年终奖刚刚是12000元,那么扣掉抵扣项目后,一分钱都不用交了。
而如果单独计算,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12000×3%=360元。
12000/12=1000元,适合用3%税率,12000×3%=360元
高收入者,怎么单独计算对比省税呢?
从理论上来说,高收入者平时的月薪就对比高,如果有抵扣项目,平时就充分抵扣掉了。而且高收入者的月薪高,如果再把年终奖并入一起计算,很可能会导致全年综合所获发生“跳档”的状态,只是通俗说的“多拿一元工资,多交几千税”的状态。
2022年1月1日之后,就要全部并入365天的综合所获计算个税,筹划空间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