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