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刀耕火种是新石器时代残留的农业经营方式。又称迁移农业,为原始生荒耕作制。
2、新石器时代残留的农业经营方式,属于原始生荒耕作制。先以石斧,后来用铁斧砍伐地面上的树木等枯根朽茎,草木晒干后用火焚烧。经过火烧的土地变得松软,不翻地,利用地表草木灰作肥料,播种后不再施肥,一般种一年后易地而种。由于经营粗放,亩产只有50千克左右,俗称“种一偏坡,收一萝萝”。
3、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区早在公元前5000至前3000年就采用刀耕火种、土地轮休的方式种植粟、黍。云南也早在公元前1260~1100年的商朝后期新石器时代就用此法种稻。战国时期云南土著民族广泛采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公元前1世纪以后,随着移民屯田,滇中、滇西地区刀耕火种逐渐减少,但边远山区仍保留此种耕作方式。
4、随着生产工具由石刀、石凿、石斧、木棒进化到铁制刀、锄、犁,种植作物由单一的稻谷演变为稻、玉米、豆、杂粮乃至甘蔗、油料经济作物,耕作方式也随之由刀耕火种、撂荒发展到轮耕、轮作复种和多熟农作制。1978年以来,由于增加农业投资,兴修农田水利,实行固定耕地,禁止毁林开荒,边疆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已基本废除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