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中,变量名的长度可以是任意长的,但是只有前31个字符是有意义的。由于大多数编译器只考虑前几个字符,因此变量名的前几个字符应足以表示该变量而不会与其它变量混淆。
变量名应当尽可能简短,以便程序的可读性。
在C语言中,变量名只能是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三种字符组成,并且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
变量名可以由多个单词组成,各个单词之间需要用下划线或者驼峰式命名法相连。驼峰式命名法将多个单词组合起来,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
在C语言中,变量名是区分大小写的,因此变量名MyVar和myvar是不同的。建议使用小写字母来命名变量,以免与C语言关键字相混淆。
变量名应当足够简洁明了,且应该具有描述性,以便读者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该变量的含义。同时,应避免使用无意义或者过于冗长的变量名,以免降低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