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文件,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是由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9月20日发布的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文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体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监管、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权益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数据安全。
18号文件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责任。其中,网络运营者要在设立和管理账号、发布信息、推广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设置用户投诉和举报通道,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明确禁止发布和传播违法信息的范围,对违法信息要及时删除,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18号文件还规定了自媒体账号主体的责任,强调严禁虚假宣传和不实消息,要切实保证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违法信息要及时删除并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号文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其中,明确了禁止违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活动。同时,文件还对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和低俗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明确禁止发布和传播。
为了更好地管理网络直播内容,18号文件还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主播及其发布的内容实施审核制度,加强对禁止内容的审核和打击,加强对直播平台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建设和管理。
18号文件强调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其中,要求网络运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个人隐私数据和资料。
此外,文件还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明示用户服务条款、隐私政策等方面充分向用户告知,保障用户知情权,不得强制用户安装收费软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