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最初是由美国的 Dale Dougherty 在 2005 年首次提出的,它是“maker(创造者)”和“hacker(黑客)”两个词的合成词。创客指的是一群具有创造、创新和自主学习能力的人,他们倡导“用自己的双手做出实际的东西”。
创客运动的核心在于自主性、平等性和开放性,它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领域,而是多学科、跨学科交叉的,这也是创客的最大特点之一。
创客最大的特点是“实践、实践、再实践!”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使用、接受、甚至依赖于现有的科技产品和服务,而是自己动手去做、去改造、去发明。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要面对的困难、挑战和失败比成功更多,但是他们从中学会了如何不断调整和改进,最终取得了更多的收获。
创客还有一种共同的信仰和精神:个体主义、自由、分享和开放。他们不仅热爱创造的过程,还乐于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成果和资源,他们的行为和思想具有强烈的开放性、民主性和反传统性,同时也是对商业主导的科技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有力回应。
创客不仅带来了创新、创造与发明,同时也是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创客的实践活动涵盖了很多领域,包括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公益事业等等。比如在教育领域,创客运动可以给传统的课堂教学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带来一种全新、更具体的方式;在公益事业领域,创客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DIY等手段,为社会、环境等问题带来更好的解决方案。
另外,创客运动的兴起也为普通大众提供了更多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机会,有助于推动创新型社会的建设。同时,创客的活动也为传统的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带来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启示。
在中国,创客运动是自下而上的,由一些自愿者和自发组织发起的。2011 年,北京和上海分别成立了首批创客空间,创客运动就此开始在中国开花结果。现如今,全国各地的创客空间和创客社区已经遍布大江南北,成为支持创业创新和促进社会创新的重要平台。
除了空间建设外,创客运动在中国的发展还得到了广泛的政策和社会支持。例如,教育部将“工匠精神”写入首批方志标准;各地政府也在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和行动计划,为创客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