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是在软件设计中经常出现的一种通用解决方案。设计模式一般分为创建型、结构型和行为型三大类。而在软件开发中,适度使用设计模式可以提高软件的质量、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但是如果过度使用设计模式,则反而会使代码复杂度增加。
在软件开发中,如果代码量很小,或者开发项目的时间非常紧迫,则使用设计模式并不是最优的选择。而在需要开发的软件架构比较复杂或是面临需要应对具有不确定性的需求时,使用设计模式是非常有价值的。
创建型模式是用来解决对象和类创建的问题。例如,工厂模式用于创建一组相关或相互依赖的对象,而建造者模式则用于逐步创建复杂的对象。当我们需要灵活地控制对于某些对象的创建时,就需要使用创建型模式。
例如,当我们使用单例模式时,就可以保证对象在应用程序中只被创建一次。当我们需要控制类的实例化数量时(例如线程池或对象池),可以使用对象池模式。当我们需要动态地为一个项目增加新的类时,可以使用抽象工厂模式。
结构型模式用于解决关于类组合的问题。当我们需要将多个对象组合成为一个较大、更复杂的应用程序时,就需要使用结构型模式。
例如,当我们需要为已经存在的类添加新的功能或行为时,可以使用装饰器模式。当我们需要为对象提供一个简单的接口,同时提供复杂的实现时,可以使用外观模式。当我们需要将对象间的依赖关系解耦并提供聚合功能时,可以使用组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