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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

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云南省成立,它是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专门从事普洱茶生产、来自加工、销售、科研与茶文化推广为一体的济万挥乐双单现代化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部业务骨干200人,其中本科学历96人,茶叶专家15人。总部下辖杭州分公司、萧地钱升宪协尽菜山分公司、云南老同子茶叶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鸿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体排至言、双江鸿如野生古茶群落开发有限公司共5家二级公司。

  • 公司名称 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
  • 总部地点 云南
  • 经营范围 茶业
  •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公司简作验

公司理念

  (一)鸿如核心价值观

  创造诚信、贡献、共赢的世界。

  (二)鸿如核心文化理念

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

来自  付出、承诺、负责任、和谐、丰盛。

  (三)鸿如老同子经营理念

  1、老同子经营天然、环保、绿色、健康的普洱茶;

  2、360百科老童子经营卓越的价值观及和谐丰盛的文化理念;

  3、老同子经营悠家面功题打马买闲自在、幸福温馨的生培烧活方式;

  4、老同子经营卓越领袖的创造平台。

品牌含义

  "老"象征悠久的历史,古老的普洱茶文化传承;

  "同"代表志同道合,同心同德;

  "子"代表子承父业、继往开来;

  未来老同子的代名词就是健美、健康、长寿、生态、环保。老同子最大的心愿就是为人类奉献健康。

公司口号

  振兴茶文化、带动茶农致富

公司目标

  规范普洱茶市场,提出普洱茶的标准;

  提升普洱茶的价值;

  树立云南省普洱茶的领军品牌,打造云南普洱茶的航空母舰。

旗下产品

  老同子普洱茶

  老同子红村众

  在浙江杭州持续发酵的普洱茶"鸿如案",似乎还埋藏着诸多隐情。

  5月7日,自称为上千名查鸡华身由罪投资者代表的"鸿如案"维权小组言角江占套树给本报记者寄来多份材料,细数了"鸿如案"存在的诸多疑点,其中不乏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些行为的质疑和指责。

  自称维权小组负责人的陶运喜在其亲笔信中称,这些材料收集耗时近两年。而在此期间,维权小组一直在向各有关部门反映该案件的各种内幕。

  本报记者对比维权小组提供材料及获得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发现,双方在案件审理程序、资产处置、证人证言等关键问题上皆存在明显反差。而围绕整个案件的始末经过(内容详见本报4月15日、16日刊发的《普洱茶炒作东窗事发:"鸿如案"再现"吴英"样本》、《蹊跷的合伙人:鸿如案"二号人物"身份争议》),双方在案件"事实"的叙述上也存在诸多信息偏百无永显激差。

  来自杭州市中花又术社终否宽环观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称,自走供压式修号顺果病状2007年至案发前,云南鸿如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鸿如")实际控制人李兴华伙同被告人董忠义等人,向吕金发、楼照田、丁晓耿、丁金财、吴魁玉等1168人非法集资诈骗共计人民币1.45亿元,至案发前未归还人民币去减盾福打边妒于层1.36亿元。判决书还称,上述非法集资款大部分被用于支付高层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高额提成,以及非法宣传、维系犯罪运作、包养情人、个人挥霍等。

  但维权小组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数十名两朝蛋认液聚投资者、被告人律师则指出,判决书中的事实陈述存在诸多漏洞,并为此向本报记者提供了数十份现场庭审录音及当事人签名画押的书面材料么十象修息增专台推

  维权小组以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诸多投资者、被告人代理律师指出,这起拉锯两年有余的案件存在"暗箱操作,浑水摸鱼",甚至"蓄意制造案中案"的现象。

  "法理是讲究证据链条的,但这起案件在事实逻辑上完全经不起推敲,不止一个或者几个疑问,一连串的问题都毫不严谨。"一名持续关注"鸿如案"的资深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说。

  维权小组指责案件疑点

  维创香仍航帝院未华争草妈权小组提供的材料指出,其曾于2012年6月,向浙江省、杭州市相关领导和部门寄送过多份举报材料,对"鸿如案"中的诸多疑点一一列举,谁低但皆未获得回复。

  而在上赶接陈硫药氢率认正演维权小组整理的材料中,杭州市真物干伟极决似阳公安局在对云南鸿如资产进行查封时存在明显"少报、瞒报"以及实体物资不知去向等问题。

  维权小组称,在法院向庆上技十两既对云南鸿如高管进行庭审时,被告人曾披露杭州警方在对云南鸿如位于各分公司仓库、办公地点收缴的茶叶中,从成都运来的大包装普洱茶为58包,而杭州经侦大队公布的数字则仅为32大包。此外,"还有多件家具、字画等,分二批运来杭州",经侦大队负责人则不交由当事人签单验收,且"全部隐瞒"。

  与此同时,云南鸿如实际控制人在庭审时证实,案发前还曾运一批价值600万元的普洱茶到西安,但这一资产检方也未曾进行过公示。

  除被在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茶叶外,维权小组还指出,云南鸿如杭州公司、萧山分公司及各区分公司在被查封时,包括数量不等的茶叶、空调、电脑、办公用品、家具等资产估值不下千万,但案发至今,除萧山分公司进行过查证外,其他分公司查缴资产仍下落不明,且没有任何文件交代。

  而让维权小组及上千名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则是此前位于杭州市五常大道163号仓库及位于云南仓库的普洱茶。

  对于两个仓库中的普洱茶总数,来自杭州市公安局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先后给出了两组相差甚远的统计数据。维权小组材料中指出,杭州市公安局在对普洱茶进行查封时,经侦大队负责人钱勇曾亲笔立下字条,称仓库茶叶有"26个品种,250吨左右,并承诺一斤不会少"。

  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判决书时,封存在仓库内的普洱茶则由250吨缩水为224吨,这一反差也遭到了在场投资者的集体质疑。

  维权小组提供的材料中称,公权方辩解:云南仓库发现100多只空箱,而且是封条完好,误以为内装有茶叶。

  "这是自欺欺人的胡话,试问,100多只箱子能装进26吨总计52000斤的茶叶吗?"维权小组材料中如此陈述。

  而在维权小组质疑云南鸿如被查封资产时,其另一个质疑点则是云南鸿如在杭州开展业务4年之久,各主管部门此前大开绿灯,而后又瞬间查封的反常举动。

  "云南鸿如2007年进入杭州,经批准合理合法经营了长达四年,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相关部门曾对其复查,相关证件执照都齐全,并允许公司运营,但为何在4年后突然一棍子打翻一船人?"

  庭审现场"穿帮"

  饶有意味的是,维权小组在列举"鸿如案"诸多疑点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1日-13日的庭审中发生的一幕则更具戏剧性。

  维权小组称,在2012年5月28日-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鸿如案"进行了连续两天两夜的公审,29日午夜,由于案件审理程序漏洞百出,甚至连诸多司法程序都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公诉人被辩得理屈词穷,急忙谎称又有新受害人要报案,而被迫宣布休庭。"

  直到2012年7月11日,休庭40余天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公诉方宣布了三位新增的报案人,但在公诉方宣读这三人姓名时,戏剧性的一幕上演。

  "公诉方理直气壮罗列原告,不料捏造出来的原告吴魁玉正坐在旁听席,听到自己名字后,吴魁玉当庭揭露自己'从未充当原告,这全是虚假捏造,是当庭说瞎话。'"维权小组提供的材料中如此说道。

  本报记者获得的吴魁玉本人提供的材料也对这一经过进行了佐证。

  "我一直在听取诉讼内容,概括起来无非是东拉西扯,胡编乱造,在念到我的名字时,我当庭澄清了这是造假,并写了一张纸条交给律师,由律师交给法庭,最后,审判长说搞错了。"吴魁玉说。

  多名知情者向记者证实,在5月被迫休庭后,杭州市公安局曾在当地媒体上刊发公告,公示受害人前去报案,但最后无一人前往,最终出现了上述一幕。

  吴魁玉提供的书面材料中也指出,公安机关对投资者做的笔录"不是个人口述,而是经侦大队事先整理好后,拉我们去签字。"

  "这起案件在审理上存在的漏洞太多了,甚至最起码的程序都没有按照制度完成,杭州市公检法系统对待这起案件非常草率。"一名被告人代理律师说。

  被指内外勾结

  在围绕"鸿如案"的各个环节中,王琦是诸多投资者及案件知情人士反复提及的名字,在投资者及熟知云南鸿如内部管理架构的知情者看来,当地这起"没有源头,没有起因"而突然爆发的重大经济案件中,王琦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

  "事实上,王琦才是云南鸿如的'二号人物',甚至在公司中安插亲信最后架空了李兴华,成了实质上的'一把手',到后期公司的很多决策连李兴华都不知情。"接近王琦以及最早进入云南鸿如进行普洱茶投资的数名人士向本报记者如此表示。

  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显示,王琦生于1954年,云南昆明人氏,先后担任云南鸿如杭州分公司总经理、云南鸿如成都经销店负责人。

  但与王琦本人在云南鸿如及杭州分公司中的地位不相符的是,在案发后,其此前的"权力"身份则似乎瞬间缩水,而相比其他17名云南鸿如高管,判决书中对王琦的参与公司运营事实也仅寥寥数语。

  多个与王琦有过业务往来的知情者向记者透露,2008年之前,王琦曾在新疆以墓地作为标的进行民间集资,后因"收了别人的钱后墓地没有兑现"而遭人追债。

  "由于涉嫌诈骗,王琦甚至被人追杀,现在他的小腿上还有一个伤疤,就是当时被人追杀时留下的。"接近王琦身边人的知情者对记者说。

  直到2008年8月,在新疆已经无处安身的王琦经人介绍南下杭州,担任公司前任总经理熊健的助理,随后担任总经理并开始广招人马,并安排家属亲信加入云南鸿如。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记录,案发后法院在对云南鸿如高管进行庭审时,王琦辩称,其加入云南鸿如后,公司的操作、运行模式已经形成,并未参与规划。其辩护律师也称,王琦对云南鸿如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并不知晓,且没有实施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

  但一名投资者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购买云南鸿如普洱茶的合同清单中则显示,王琦本人及其妻子郝莉莉等亲属参与的经办业务就有6起,总计381件普洱茶(1件含9提,1提含9饼),

  金额总计为240余万。购买合同签订时间分别为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交易地点分别在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德源大楼对面的蓝山咖啡厅以及云南鸿如位于德源大厦的办公点会计室。

  对于法院庭审时王琦本人及其辩护律师所称"对公司商业模式不知情,未实施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上述投资者则在一份寄送给杭州市公安局及法院的举报材料中指出,王琦跳过下属客户经理,直接自行参与合同签订,"现金不进入总公司账户而被王琦私自吞掉"。

  而针对王琦及其律师的辩护,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则表述,"经庭审质证无疑,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予以确认。"

  事实上,除了被指规避公司提成制度私下签订合同外,投资者寄给本报记者的另一份材料称,王琦在云南鸿如"掌权三年多,投机钻营结交权贵",在完成案发前公司实施的"债转股"签约后,王琦假装配合归案,但仅两天后就被取保候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也记录,2011年5月13日,王琦被取保候审,并于2012年1月12日被逮捕。

公司荣誉

2008年

  中国普洱茶十大潜力品牌

2009年

  2009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指定用茶

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

  昆明国际旅游文化节指定用茶

  南亚经贸合作发展联合会指定用茶

  2010际旅游论坛指定用茶

  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指定用茶

2010年

  上海世博会接待用茶叶专项赞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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