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建于1941年,前身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图书馆。 图书馆由南馆和北馆组成,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内统个根处设阅览座位1000席。馆藏文献包括英、法、俄、德、西、日、阿等33个语种,德写热送确敌序文献总量约92万册,中外者文期刊1200多种,各种音像资料8000多件,已初步形成了以语言、文学、文化为主要资料的馆藏特色。随着学科建设的发展,法律、外交、经济、新闻等方面的文献资料也在稳步增加。
新馆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楼高六来自层,是北外校园内360百科又一座标志性建筑:新馆大门外另纪往新止后独格侧的多语种装饰墙由55种语言组成,充分体现了北外的文化特色和国际视野;大厅顶部被文字玻璃顶笼罩,通过阳光投影的方式营造出一片知识的海洋;大厅中央的"书山"造型步行梯贯通上下,凸显"书山有路勤为径"的文化内涵。布局灵活,空间开敞,充分展示出新馆建设的开放性特色;藏阅合一,人书比邻,完美诠释出当代图书馆的发展理念。
新馆可容纳120万册藏书,为读者提供2000余席阅览座位、18间研读间,并增设学术报告厅、学术研讨厅、培训教室等;同时还提供展厅、咖啡吧等文化休闲场所。在这里不仅能够获取知识,更能彼此交流、相互倾听,体现出北外图书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新馆开设24小时自助还书窗口,提供自助打印、复印、扫描、借还书等各类自助服务设备,并布置了随处可见的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学习空间多样的设备,不仅为读者末卷么做武答发安员统提供了情景化的阅读体验,更能激发读者的创造力。新馆全面采用智能化管理,既体现还称比算还了图书馆管理的先进性,也顺应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
跳讨今图书馆下设办公室、文献资源建设部、编目部、流通阅览部、技术部、信息咨询部等洲到树复景买引察乡六个部室。馆内还设有"教育部北京外国语大学文科文献信息中心"、"华北地区外语教学资料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英语研究资料中心"、"美国学研究中心"。
图书馆南馆全部为外文藏书,采用了大平面、全开架、借阅合一的管理摸式。
图书馆局域网采用北京大学研制的NLIS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和SUN公司硬件产意读观余由陆乎好月品为主干设备的网络环境。设有供读者检索的计算机44台,电子阅览室机位60个,向全校读者提供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文献复制、多媒体信息、网上检索以及读者培训等服务。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在为该校服务的同时,每年接待全国各地研究生以上层次的读者来馆查阅外语资料并提供复印。我馆"英语研究资料中心"对全社会来自开放。
入馆须知
规1. 该校读者入馆需360百科出示校园一卡通或借阅证,校外又陈己斤川飞错史千读者需到图书馆办理临时阅览证后,方可入馆查阅资料。
2. 校园一卡通持有者可享受本馆所有资源。
3. 举止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得体。
4. 保持馆内知限安静, 进入阅览区请验青严线谈油沉牛足好关闭手机或将手机铃械向大黄套验初值构危问声调至无声状态,严禁在馆内喧哗、高声谈笑和朗读。
5. 保持馆内袁独一笔对底生妈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据举击扔杂物,不准乱贴、乱涂。
6.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
7. 爱护书刊、设备和馆舍,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8.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图书借阅规则
(1)借还书手续:图书的借还手续在图书馆各借阅处办理。借书时请出示本人的校园一卡通。
(2)借期:30天
(鸡欢黄材味压技精厂者3)借书量:5-30册,具体法律推参见《读者借阅权限》。
2. 续借和预约
(1)续借手续:所借图书在无他人预约的情况下可续借2次。续借手续须于图书到期前在图书馆OPAC系统或到大钱利探边提图书馆各借阅处办理。续借期限约可款严报另士搞尔从续借当日算起与原借期相同。
(2)预约手续:读者所需图书已被全部借出时,可在网上办理预约手续。一次只能预约3册。预约到书保留4个工作日。
3. 图书逾期
所借图书需按期归还。图书逾期不还,需缴纳逾期费它场小和身油希均提,每册0.30元∕天。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其他查法定节假日到期的图书,还书日期向后顺延。逾期未还书或逾期欠款累加到10元的读者,图书馆径暂停其借书资格,待其还清所借图书、交纳欠款后,政重措很连阻观第件吃终再为其开通。
4. 污损和遗失
(1)污损: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领最蛋量马也春京冲突假圈画、污损、撕拆,违者按《图书馆文献遗失、损坏赔偿管理规定》赔偿。
(2)遗失:按《图书馆文献损坏、遗失赔偿管理规定》赔偿。
5. 图书阅览
(1)本馆阅览室馆藏向读者提供开架阅览,阅毕请放到指定书车。
(2)读者不得用书、包等物品占用阅览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期刊阅览规则
1. 该校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借阅证,校外读者凭临时阅览证阅览。
2. 阅览室内开架报刊,仅限馆内阅览,不能外借。读者阅览每次限取2册,阅毕归架。
3. 需要复印的报刊,需要向柜台工作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于馆内复印,当班归还。不得私自携书出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阅览室内简装中文过期期刊可以外借,借阅规则同《图书借阅规则》。
阅览室规则
1. 图书馆内各种功能的阅览室是读者学习、阅览的公共场所。该校人员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入内。
2. 外单位人员查阅资料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在办公室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能入内。
3. 不得携书包、带拉锁的夹子、塑料袋及本馆所借书刊等进入室内。
4. 阅览室内陈列书刊只限室内阅览,未经特许,不得携出室外。凡将资料擅自带出者,图书检测仪报警,按违章处理,罚款20元。
5. 在书架上取书请使用代书板,每次不得超过两册,阅后按号归架。
6. 需要复印的文献,经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后由本馆负责复印。违反规定者,须交图书损失费20元。
电子阅览室规则
电子阅览室是读者上网的公共场所,主要服务项目有:公共查询、数据库查询、网络资源利用、上网浏览、文件打印、视频点播以及读者培训等。为了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和计算机正常运转、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特做如下规定:
1. 读者须持计费卡上机;用户办理计费卡地点:北外通卡务中心。
2. 读者自带U盘或移动硬盘上机,应先由工作人员检查U盘或移动硬盘有无病毒,无病毒方能上机操作。
3. 爱护室内设备,读者请按计算机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改动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输入规定以外的任何指令。
4. 读者上网浏览应看学术性强、健康向上、知识丰富、趣味性强的内容。如发现浏览不健康内容,图书馆会予以批评教育,依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100元罚款。
5. 读者如有疑难问题或机器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6. 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室内,以免损坏微机。
7. 读者离开机器时,请按规定程序关机。
图书馆文献遗失、损坏、逾期的规定
为保护国家文献资料防止损失特作如下规定:
1. 对盗窃文献资料行为,报请学校依法处理,并追回原资料,如无原资料,按原资料价十倍罚款。
2. 遗失文献资料者,以同样版本实物赔偿为原则,并付文献加工费。无法赔偿同样版本的,视具体情况按下列办法赔偿现金。
(1) 1987年后出版的中文文献按原价的五倍赔偿;1987年前(含1987 年)出版的中文文献按原价的十倍赔偿。
(2) 外文文献国内版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国外原版文献按原价十倍赔偿;孤本、绝版、珍贵书刊、画册等文献按原价十五倍赔偿。
(3) 全套分卷中一册或一部分,在无法赔偿原样文献时,按全套书总价的5-10倍赔偿。
3. 读者如有批点、划线、涂改、污损等损坏文献的行为,按下列情况处理:
(1) 若用铅笔批划、涂改书刊,要求借书人擦净,并予以批评教育;若用圆珠笔、钢笔、毛笔等勾画、涂改或撕掉插图,丢失其他附件时, 视情节罚款原书价2倍。
(2) 污损严重、影响文献继续使用者,按遗失条款处理。
(3) 撕毁文献,按原价五倍赔偿,并通报批评。被损坏的文献仍留在图书馆。
馆际互借制度
1. 本馆读者(限该校师生)需要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可到本馆信息咨询部办理相关手续。
2. 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处(室)办理借书手续。
3. 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借期为一个月,不得续借。
4. 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读者须按
5. 本馆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6. 办理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的读者,读者只须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注册,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负责借还书;办理其他馆馆际互借的读者,应先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登记、换证,再自行到相关图书馆借还书。
图书馆馆藏文献复制规定
1. 复制本馆馆藏文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任何载体的文献资料均不得复制整册和版权页,复制篇章不得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否则一切责任由复制者自负。
2. 学位论文只能查阅,不得复制。
3. 图书馆复印收费标准:
公费 自费(校内人员) 自费(校外人员)
A3 0.75 0.50 0.60
A4 0.45 0.25 0.30
B4 0.65 0.40 0.55
B5 0.35 0.20 0.25
复印双面或页面中带有插图,按两页收费。
4. 本馆所购买的电子资源均提供免费下载,读者必须严格遵守版权法的相关规定,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
5. 读者在下载复制互联网信息时,必须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本馆不承担由于用户不可控原因造成的侵权责任。
九、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1. 存包柜是图书馆为方便广大读者而提供的设备,供读者无偿使用。读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毁。
2. 使用存包柜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箱体上所标明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3. 开箱存放物品后,请及时关闭柜门并妥善保管好一卡通或密码条。因读者错误操作所造成的物品损失由读者负责。
4. 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追究存包人责任。
5. 现金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入存包柜内,如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6. 存放的物品请在当日闭馆前取走,不得过夜存放。
7. 一卡通、密码条开门仅一次有效,如需再存请另开柜门。
8. 因各种原因造成柜门无法打开时,请及时找在场的工作人员解决。但读者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凭证(如密码条、一卡通、学生证等),并说明柜内所存物品的大致情况。柜门打开后请与工作人员共同清点物品,并在"应急开箱登记本"上登记,然后方能取走物品。
9. 存包柜出现故障时,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耐心等待。
10. 本规定未尽事宜,图书馆拥有最终解释权。
馆藏分布 | ||
藏书内容 | 馆藏简介 | 馆藏位置 |
中文藏书 | 1993年后入藏的中文图书;中文工具书。 | 二层 |
港台书阅览室 | 港台地区出版的中文图书。 | 二层 |
英文藏书 | 英语藏书;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研究中心藏书;英文工具书。 | 三层 |
特藏书阅览室 | 百年以上历史的老版外文图书。 | 三层 |
多语种藏书 (非英语) | 除英语外其他语种藏书。 | 四层 |
费尔梅登赠书阅览室 | 费尔梅登(Paula Vermeyden)女士赠书,计2700余册。 | 四层 |
中文藏书 | 1993年以前入藏的部分中文图书。 | 五层 |
古籍阅览室 | 古籍、《中华再造善本》、《四部备要》等中华文化典籍。 | 五层 |
北外文库 | 北外教师及校友出版的著作。 | 五层 |
北外硕博论文 | 北外硕士、博士毕业论文纸版。 | 五层 |
中文藏书 (1976年前部分) | 1976年前出版的部分中文图书。 | 六层 |
乐黛云比较文学资料中心 | 比较文学资料,由乐黛云教授捐赠。 | 六层 |
郝平教授赠书阅览室 | 人文社科类书籍,由郝平教授捐赠。 | 六层 |
电子阅览区 | 上网浏览、检索馆藏电子资源、文字处理、多媒体视听等。 | 一层 |
报刊阅览区 | 中外文期刊和报纸,实时上架。 | 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