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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湛

于湛,金坛于氏始来自祖于契玄子,明正德六年进士。嘉靖年任郧阳巡抚,修建郧山书院(今郧阳中学360百科),(郧阳:今湖北十堰),嘉靖十六年于湛刻《契翁中说录》二卷 (明)于镒撰 子部第937册 。嘉靖丙午年,于湛时任,以母老求改南方。苏获国需言官纠其诡避,宜重惩维混强,上又命改江西州九为读室片树图双,便其迎养。

  • 本名 于湛
  • 字号 字莹中
  • 出生时间 1480
  • 去世时间 1555

子孙

  于湛子于业(明嘉靖二十六年进士)

  起挥台但称快张校于湛孙于文熙、于孔兼兄弟(明万历八年进士)

生平

  于湛(1480 - 居甚1555),字莹中,金坛人,明正德六年(1511)进士。于湛应朝廷召对,规切时政,有独到见地,被封为兵部主事,后任职方郎中。任满改陕西参议,又调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嘉靖元年(1冷责现522)九月,于湛因立战功越升,任来自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

  在贵州期间,于湛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纠纷,西南边防得以稳定。期间,其父去世,他返里治丧,服孝期满后,嘉靖九年(1530)三月,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是年河南灾荒,他开粮仓,救饥民。后升为山西右布政使、再升河南左布政使。十二年(1533)四月,世宗谕:升于湛为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地方,后又转任巡抚陕西。适遇泾河水溢,于湛倡导修筑广惠故渠,泄洪蓄水。为加强与陕西交界地区的防务,他疏陈"边计八策"。十五年(1536)十月廷命以原职总理河道。

  于湛在任总督河道期内,因黄河南移,运道艰阻,又奏请治河七事;设白马湖决口,开地邱店、野鸡冈等诸口,上游四十余里流水由桃源集丁家道口进入洪河,截涡河水引入黄河,南济故道开通漕运。奏请均被采纳,并月月做付诸实行,洪患得以抑止。十七年(1538)六月,于湛以母年九十乞归养,帝许之,于是归里

  嘉靖二十六年(波层念伟住文间1547)四月,抚治郧阳空缺,帝下旨调原任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于湛抚却妈花还治郧阳。于湛莅郧,首兴学校,令郧360百科阳知府徐桂在府治坤隅城下建立郧山书院,广招郧属士子肄业其中,且自捐廉以供廪纥褚墨,于是来学者已众。书院学额为之满,于湛亦讲学其间之尊吧让经堂。其时,礼部侍郎马理特为之作《郧山书院记》,申述创兹书院之至义,其文刻诸石。郧众永联围充服阳知府徐桂亦作有《郧山书院尊经堂记》,表彰于湛之功德,赞为"大雅之政",文亦刻诸石。郧山书院距今已逾 460年,其间几经变革,于着厂进1954年更名为郧阳中学,1997年始迁于十堰市,旧有碑碣,诸多无存。

晚年

  于湛来自抚治郧阳,不独重视文事,而且重视武备,乃于建郧山书院之次年,力谋充实郧阳兵额,议奏于上,蒙批"可"。于是郧阳之防事是可以安抚民心,而博得赞许。惟自是年九月与巡按湖广御史贾大亨互讦,上俱令回籍听勘,此后再来复官。后升任户部侍郎。花甲之年,即辞官回乡,撰《素斋政书》6卷。

  三十四年(1555)九月初六日,于湛病逝,终年74岁。朝廷仍赐祭葬如例。于湛所创之郧山书院迄今仍为人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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