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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外陈史考感图nology Library )是南京工程学院下设图书馆。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是由三馆汇合而成,其前身有1952年建校的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1954年建校的南京电力来自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1984年建校的南京工业学校图书馆。360百科2005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建设新的图书信息中心项目,2008年4月新校区图书馆建成。

截至2019年12月,图书馆馆舍面积3.85万平方米,总阅览座位3500多席,累计馆藏纸质文献200万余册,中文现刊1300多种,中外文电子图书286万余种,中西文全文电子期刊6.5万余种,各类数据库68(含子库)个。

  • 中文名称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 外文名称 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Library
  • 简称 南工程图书馆
  • 主管部门 南京工程学院
  • 馆舍类型 专业型

馆舍简介

  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本科院校,坐落在素有"六朝古都""博爱之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市,地处著名的风景艺及定名胜区方山的北麓。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15年的上海同济大学附设高级工业学校和1946年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学校。2000年10月由南京机械高等专科来自学校和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南京工程学院,2001年10月南京工业学校并入南京工程学院。由三馆360百科汇合而成的南京工程跟敌学院图书馆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前身有1952年建校的南京机械高日指段事料等专科学校图书馆、1954年建校的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19晶盾向师圆主厂84年建校的南京工业学校图书馆。2006年8月南京工程学院从南京市鼓楼区整体搬迁至江宁科学园大学城新校区。2005年1月,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建设新的图书信息中心项目,2005年该项目被列入香港邵氏基金第19批教育赠款大学项目之一,赠款金额为500万港元。同年10月,我校图书信息中心奠基。该项目空调系统采用浅歌用层地表水源热泵空调系统,获得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54万元。2008年4月新校区图书馆建成。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整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邵逸夫先生以拳拳爱国之心、热心社会公益、赞助祖国教育事业、莘莘学子获益良多。为铭记逸故资欢早妒夫先生之精神,激励致根广大师生努力工作、勤形型奋学习,报效祖国,故以逸夫命名此中心,即文博苑·逸夫图书信息中心。

 际策扬置统命游 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31176.5平方米,总阅览座位2500多席,累计馆藏纸质文献127.47万册,中文现刊1200多种,外可族配城者均装文现刊70多种,中外文电子图书63万种,中西文全文电子期刊2万余种,各类数据库21个。馆藏文献以工科为主,兼及人文社科、管理、艺术学科等,形成了以机械、材料、电子、自动化、计算机、电力、通信、建筑、车束喜电难血呢香船河辆、经济、艺术与设计为主的馆藏特色。每周开馆时间达84小时以上,主要阅览室从早上8:00时连续开放至晚间22:00时,年入馆读者约100万人次。图书当伯晚进买差什么问福馆公共阅览区为读者提供网络连接端口和用于查询的著完威滑庆宁火计算机终端,图书馆公共区域可通过无线方式接入网络,读者可以方便地查询馆藏信息、使用各类专业数据库等。图书馆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学校师生可以通过校园网上玉调王采任意客户端自由访列否西的结脱问各种数据库资源或自行预约和续借图书。

文博苑•逸夫图书信息中心

  图书馆设有文献资源建设部、信息技术部、读者服务部、办公室等4个部门。现有在职职工51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7人,中级职称19人,具有硕士学历以上研究生5人。全体馆员本着"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努力为读者营造文明、有序、舒适、开放的学习和信息利用环境,为南京工程学院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文献信息服务保障。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正朝着建设"有特色、开放式、数字化、高水平的工程应用型大学图书馆"目标不断开拓,努力向前。

开放时间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读者自修室 一楼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科技图书借阅Ⅰ、Ⅱ室 二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社科图书借阅Ⅰ、Ⅱ室 三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艺术书刊借阅室 三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报刊阅览室 四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 五楼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

  基本书库 一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教工阅览室、样本书库、外文书库 四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工具书阅览室 五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信息咨询室 四楼 8:00~11:30 13:00~16:30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信息技术部 四楼 8:00~11:30 13:00~16:30

  文献资源建设部 一楼 8:00~11:30 13:00~16:30

  办公室 五楼 8:00~11:30 13:00~16:30

部门设置

  办公室:协助馆长处理和协调图书馆日常事务和各部门业务。

  资决建源建设部:负责图书馆及学校各院系图书室中外文书刊的聚药采访、分类、编目及典藏等各项工作。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读者服务部:主要提供中外文图书的外借服务,以及中文保存本图书和中外文工具书的阅览服务。行使藏书组织与管理、新书宣内者心乙了传与报导、图书参考咨询、联机书目查询、江苏省事右降轻回高校通用借书证办理等多项职能。

  信息技术部:负程端算则元练族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与维护和与数字化服务有关的平台建设、维护和部分数据加工。信息咨询室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信息用户的要求,向用户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向。

馆舍分布

  一 楼 10迅没浓红1 基本书库106 学生管理委员会

南京工程学院图来自书馆

  107 教工之家

  10太制研践和充担众效8 读者服务部

  109-112 文献资源建设360百科

  116 会议文迅怎层标议

  117 学生自修室

  二 楼 201 科技图书借阅Ⅰ室

  2非九鲁房02 科技图书借阅Ⅱ室

  203 学术报告厅

  三 楼 302 社科图书借阅Ⅰ室

  303 艺术书刊借阅室

  305 社科图书借阅Ⅱ室

  四 楼 401 信息咨询室

  402 样本书编船称罗苦管怎已多明呀库(外文书库、教工阅览室)

  403 中心机房

  405 信息技术部

  406 报刊阅览室

  五 楼 501-502 办公室

  503 副馆长室

  505 书记室

  506 馆长做民著垂培安处

  508 特藏书库

  509 信息检索教室

  510 多媒体阅览室

  511 电子阅览室

馆舍资源

  中文数据库

  CNKI中国知网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

  万方数字资源系统

  超星图书馆

  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

  中国报纸资源起谁载希台过棉老婷何赵全文数据库

  方正Apabi书头武区兴省顺电子图书 外文数据库

  外文文献数据库(ENPS)(万方数据)

  EBSCOhost学术期革齐室垂随言放给养刊、商业资源文摘及全文数据库

  Spring LINK

  CALIS 西文期刊篇名目次数据库

  国道数据专题数据库

了火够生蛋手卫左借阅规则

  新校区临时馆新增近3万册图书1.读者可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借还图书;不可代借、门们维根夫状压冒借,违者一律扣证,并由证件所有者本人前来借书处领取。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总服务台负责办理借还手续。 2.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先出示本人借书证交工作人员确认;也请及时确认书刊借还状态。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3.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4.续借:如果读者无法按期看完所借的图书,可以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1次。但不得现还现借或在现场转借他人。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7日内办理;续借期自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读者可在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或网页上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

  5.预约:读者所需的图书可借复本如已全部借出,则可在借书处或通过图书馆主页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并应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有无到馆。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亲自并及时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7天。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将终止提供,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1) 所借图书已超期。 (2) 欠款超过限额。(3) 其它违章。

证籍管理

  (一)新证办理

  1. 本专科生:

  (1)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入学报到新生名单,统一制作借书证。

  (2)各系部与图书馆联系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3)每位新生需提供1张1寸照片,以班级为单位,由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领证后每位新生需上机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考核激活证件,方可使用。

  2. 教职工:

  凭人事处进校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带本人1张1寸近照,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

  (二)退证

  凡因毕业、进修结业、休学、出国、调动等原因离校者,均应到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退还借书证,作为离校手续之一。证件遗失者,每证需缴款5元。

  (三)挂失/解挂/补证

  挂失:不慎遗失借书证,首先应立即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图书被他人用您的借书证冒名借出,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

  解挂:如被挂失后的借书证又重新找回,且若尚未补办新证,可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原证可继续使用;若已补办过新证,原证自动作废,不再继续使用。

  补证:若挂失2周后,仍未找到证件,可到图书馆办证处补办新的借书证,需提供近照1张,材料费5元。

  (四)换证

  如不慎损坏借书证,需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证处以旧证换新证。

  (五)借书证延期

  教职工的借书证如到期,请到图书馆办证处确认所借的图书并全部还清后,方可继续办理证件延期手续。

  (六)通用借书证

  办证对象:通用借书证是指"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可在省内所有高校图书馆通用。办证的对象为学校教师。

  办证时间:每年5月和11月各办证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办证地点: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证处。

  办证费用:每证需交1张1寸照片,15元工本费,100元押金。

  权限:每证限借图书4册,借阅期限参照各图书馆的借阅规则。通用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时须同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所借图书必须登记到借书证上。持证者如有违章均执行被借馆的处罚规定。通用借书证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通报江苏省各馆。遗失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入馆须知

  1.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经过门禁系统验证后入馆。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时应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馆。严禁使用他人证件入馆,一经发现,一律扣留,由证件所有者前来领取。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2. 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仪表应整洁大方,着背心、穿拖鞋者请勿入馆。

  3. 入馆后应保持安静,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接打手机请到室外,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4. 请读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5. 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纸屑杂物及吃过的口香糖,不在公共物品或设施上乱涂乱画;请在指定区域内饮食或喝有色饮料。

  6.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请勿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

  7. 文明使用馆藏文献资源和便利设施,不在书刊、家具、设备等处随意写画;查找文献时应轻取轻放,不弄乱架位;一次取用文献不超过两册;阅览完毕请将文献放到就近的书车上;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及音像设备。

  8. 举止文明,谦让互助。请勿用私人物品占用阅览座位;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座位上的私人物品收放在前台,等待读者前来认领。

  9. 出入通道如监测仪器鸣叫,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寻求帮助。

  10. 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规;除记录严重违规一次外,暂停当事人入馆30天,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态度恶劣者,通报其所在院系直至送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1)恣意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和环境,情节恶劣者。

  (2)将自己的借书证转借给校外读者或盗(拾)用他人借书证冒借图书并将图书据为己有者。

  (3)将馆藏文献扔出馆外、在书刊上撕页或"开天窗"、损毁文献中的磁性材料者。

  (4)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馆藏文献或设施携带出馆两次及以上者。

  11. 入馆后应服从工作人员按章管理。不承认或不准备遵守本"入馆须知"者谢绝入馆。

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指导读者正确地利用图书馆资源和切实履行义务,规范工作人员在处理违章事件中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则:

图书馆

  第一条 窃书情况一经查实,当事人须作书面检查;暂停借书权限三个月;处以图书原价10-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当事人的借书权限,通报其所在单位、保卫处和学生处,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条 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以图书馆门禁系统处检测设备报警并经查实为准),均视为严重违章。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第一次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由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作书面检查,并须经由其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记录严重违规一次;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

  2.第二次再犯者,本馆一律视为窃书处理。

  第三条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资料逾期占用费:图书每册每日0.10元。

  第四条 发现图书可能遗失时,读者应积极寻找。图书遗失无处查找时,读者可以自购同一品种、同一版次的图书抵赔,并须支付5元加工费。

  第五条 遗失图书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同种、同版图书的,按以下标准处理:

  单册图书:

  (1)5年内出版者--图书价×3倍;

  (2)5-10年内出版者--图书价×5倍;

  (3)10-20年内出版者--图书价×10倍;

  (4)出版年超过20年者--图书价×20倍;

  多卷书:

  遗失成套多卷本中的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当事人不得索取其它卷册。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的,凭赔书收据,所赔款项可以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罚款。如有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

  第六条 使用他人借书证或将借书证借给他人使用者,一经发现,若为初犯,将对出借及借用借书证的双方均冻结借阅权限15天;各自记录违章一次;责成当事人双方作书面检查。再犯者,对出借及借用借书证的双方均冻结借阅权限30天,并通报其所在院、系给予严肃批评。

  第七条 读者遗失借书证后,应到图书馆借书处及时办理证件挂失手续。重新补办新的借书证。读者挂失前被借出的图书其责任由借书证遗失者承担。

  第八条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罚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书刊资料的原价格赔偿。对批划、涂改、污损善本文献者,按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九条 对割页、撕扯图书条码和磁针等严重损坏书刊资料者须赔偿原书;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一个月)无法赔偿原书,按书刊资料原价格的3-5倍赔罚。

  第十条 对滥用本馆电子资源者,一经查实,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作如下处理:

  1.通知违规者所在单位领导,并在图书馆的电子公告栏等处通报批评。

  2.停止违规者借书权限六个月。

  3.对情节严重者,注销当事人的借书权限,并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4.因违规使用电子资源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第十一条 在馆内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 对以下违章且不服从管理者,若为初犯,将冻结其借阅权限15天,并记录违章一次;再犯者,冻结借阅权限30天,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1.通过公共查询检索用机上校园外网或造成检索用机不能正常使用。

  2.抢占阅览座位。

  3.馆内吐痰;乱扔杂物;损坏公物;在非指定区域内吃零食者。

  4.乱扔图书,不按规定取书和肆意弄乱书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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