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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块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来自于主板市场而言的360百科,是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的市场聚攻附来即,属于主板市场,其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即"两个不变")。

  • 中文名称 中小板块
  • 别名 中小企业板
  • 板块 创业板块
  • 流通盘 1亿以下

定义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虽然 2004年6月25日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派缺门问接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比如全流通等,而过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时期内影响了指数的稳定,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中小板块是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味黑消量后然其留聚然换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被视为中封治首顶厂众国未来的"纳斯达克"。中小板市场也叫创业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

  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志天吧均点开头的。

  根据2004年5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中"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两个不变",即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360百科要求。

  "四个独立",即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制度

  根据方案,中国的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概括为"两不变"和"四独立":即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设立一个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板块。针对中小企业板块的特点,在其设立初期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相应制度安沉办排:

  1、在发行制度上,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企业主要是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相当于以往的主板小盘股,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适当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2因齐均岩含鲁、针对中小企业板块的风险特征,在交易和监察制度上做出有别于主板市场的特殊安排:

  一、改进开盘集合竞价制度收盘价的确定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遏制夫们领境权失侵频市场操纵行为;

  二、吃边力吸慢算情社差线完善交易信息公开制度,引入涨跌幅、振幅及换手率充见次洲重往兰的偏离值等监控指标,并将异常波动股票纳入信息披露伤装色贵致冷学屋例范围,按主要成交席位分别披露买卖情况,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三、完局没叫善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制度,优化股票价量异常判定指标,及时揭示市场风险,减少信息披露滞后或提前龙去素置色第泄漏的影响。

  3、在公司监管适助甲久二印他制度上,针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股本较小的共性特征,实行比主板导唱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定期审计制度;

  二、建立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开发、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司外速等内容的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

  三、建立定期报告披露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分布制度;

  四、建立上市公司及天尔批中介机构的诚信管理系统;

  五、建立退市公司股票有序快捷地转移至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交易的机制。

上市条件

  中小板块上市的基本条件、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密吗获书世零矿费规和发行上市标准来自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的相对独立管理。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室作传攻越身粮殖势格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3年内调宽同的苦械特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60百科  第一,独立性条件。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仅沉适益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五径展整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第二,规范运行条件。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理会、独立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的神映弦职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关知严难只利话杂简往育悉上市公司激起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任职资格。

  第三,财务会计条件。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攻关举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具体各项财务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达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名币5000万元;川候未绿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末沉总称主是及表业收入累计超过人名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部酒草直七组认西陆之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区别

主板

  弦杨娘车明罪女开盘集合

  主板:9:15~9:25开盘集合

布农刚施越  竞价,9:30~11:30和13:00~15:00连续竞价,15:00~15:30大宗交易。

  中小皇主脱调何板: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南离父州组苏孩刚30和13:00~纸器矛第夫密书金历个14:57连续竞价,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15:00~15:30大宗交易。

  集合竞价

  主板:在9:25的时候直接公布开盘价和成交量。

  中小板:在9:15~9:25之间,交易系统会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对当前已收到的有效委托进行一次虚拟的集合竞价(每隔10秒揭示一次,不是实际开盘价,不产生实际成交),以确定截至目前的有效委托将产生的集合竞价成交价,这个价格就是虚拟开盘价。每次揭示的虚拟开盘价会随着新委托的进入而不断更新,这样投资者可以了解当前参与集合竞价的委托情况,增加开盘集合竞价的透明度。

  具体来说,在五档行情下,如果集合竞价时未匹配量为零,则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

  如果集合竞价时出现未匹配量为卖方剩余,则除了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外,在卖二的数量位置揭示未匹配量,五档中的其他档均为空白,不揭示价格和数量;

  如果集合竞价时出现未匹配量为买方剩余,则除了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外,在买二的数量位置揭示未匹配量,五档中的其他档均为空白,不揭示价格和数量。

  撤单申报

  主板:开盘集合竞价时,交易主机任何时间内都接受撤单申报。

  中小板:开盘集合竞价时,9:20~9:25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除此之外都可接受撤单申报。

  收盘定价

  主板:以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来确定。

  中小板:14:57~15:00实施收盘集合竞价,以确定收盘价,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收盘价。

创业板

  所谓创业板(Second Board),是与主板(Main Board)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主板之外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和新兴公司的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并为风险资本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的一个新市场。许多创业板又被称为小型资本市场或新兴公司市场。比较中小企业板块和创业板的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上市对象和功能基本相同。虽然如此,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中小企业板块的进入门槛较高,上市条件较为严格,接近于现有主板市场。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上市条件较为宽松。

  (2)中小企业板块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也称一所两板平行制,即中小企业板块附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作为深交所的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标准的差别。例如,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Second Board、吉隆坡和泰国证券交易所的二板市场与香港创业板等都是这样。而中国今后设立的创业板,其运作将采取独立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交所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例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OTC Exchange、中国台湾的ROSE和法国的"新市场"等,即是如此。

  (3)从设立的时间顺序来看,中小企业板块要先于创业板。或者说,中小企业板块是未来创业板的雏形。

法律环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

  交易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与主板交易规则对比

  主板

  开盘价: 封闭式集合竞价

  收盘价: 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加权平均价

  (含最后一笔交易)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股票

  异常波动: 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某只股票

  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某只股票价格的震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中小企业板块

  开盘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

  收盘价: 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为当日收盘价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股票;日价格震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

  异常波动: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市场透明度增加

  特别规定中,与主板市场开盘封闭式集合竞价不同,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开放与封闭本身的区别就充分体现了公开和透明。

  中小企业板块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深交所主机将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个指标。使得与主板相比,集合竞价的产生过程发生了变化。与封闭式集合竞价相比,这种开放式集合竞价将即时反映集合竞价虚拟价格的形成过程。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收盘价则将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每个交易日的14∶57至15∶00为中小企业板块收盘集合竞价时间。这与主板市场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交易的开盘价和收盘价产生方式发生的变化,其主旨在于增强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引入三大指标作为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和标准,同时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相对于目前主板市场交易所对A股和基金每日涨跌幅比例超过7%(含7%)的前5只证券公布其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成交金额,中小企业板块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和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都将公布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信息披露更及时

  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的建立显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关系有望大大拉近。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还被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说,与主板相比,投资者能更及时地了解到股东持股分布状况的变化,给投资提供参考。

  在有关规定中,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这就说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引入中介机构使其在募集资金运用方面受到约束,其信息披露也将更加透明。同时,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还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目标定位

  引入"风险偏好"的概念,投资者应对个人的投资偏好有所定位。

  就而言,中小企业板与主板区别除了交易制度的修订,更重要的是其总股本较小,统计显示,主板市场中约95%的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对主板市场的历史数据整理分析,小盘股的波动性和风险系数均高于指数,这意味着投资于中小企业板块就必须能够承担其更大的波动性。

发展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表示,从分步建设创业板市场入手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选择,而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推进中小企业板块的制度创新。

  中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对于服务中小企业而言,问题和矛盾还较突出。虽然中小企业板块已经推出,但《公司法》规定,申请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三年持续盈利,所以诸多中小企业仍然难以借助发行上市实现创业资本的退出。

  但随着资本市场自身的改革深化和国务院"九条意见"的出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条件正逐步成熟,逐步放宽创业型企业发行上市在股本总额和持续盈利记录等方面的限制,在条件成熟时,将中小企业板块从现有市场中剥离,正式建立创业板市场是市场趋势所在。

投资优势

  中小企业板与主板相比有哪些投资优势?

  中小板股票基金(ETF)标的指数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特点,自指数基准日2005年6月7日至2006年4月21日,指数上涨近70%;而同期上证指数只上涨了37.4%,深证综指只上涨了36.7%。中小企业板指数是其中涨得最快的指数!

  截至2005年底,中小企业板50家上市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平均每股收益0.40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1.05%,总体主营收入同比增长37.71%,总体净利润同比增长12.83%!

  中小企业板具有较高成长性

  (1)处于成长期:中小板企业大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成长期,与处于成熟期的企业相比,成长期的企业具有高成长、高收益的特点。

  (2)具有区域优势:中小板企业大多位于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在50家企业中,浙江、广东、江苏三省共31家,占62%。沿海区域的经济发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3)自主创新能力强:中小板企业多数是一些在各自细分行业处于龙头地位的小公司,拥有自主专利技术的接近90%,部分公司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部认定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十一五"规划强调了高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板企业将迎来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4)全流通的板块:值得提出的是中小板目前共有50家上市公司,已经全部完成股改,中小企业板是国内第一个全流通的板块。以06年3月31日的数据为准,总市值较股改前上涨19.19%,流通市值较股改前上涨63.75%,平均股价上涨43.15%。

  如何投资中小企业板

  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多种方式参与中小企业板的投资,分享东南沿海企业高速增长的经济成果。

  投资者可以选择股票投资,但中小企业股票与高收益相对应的是高风险,个股波动大是小盘股的普遍特点。风险承受能力强并有一定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可选择投资中小板的股票。

  小盘股基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基金投资可以分散个股风险,此外基金的专家理财还可以免去选择个股的烦恼。

  在市场行情看好的时候,指数基金股票仓位高于其他类型的基金,能够充分享受指数上涨带来的收益,获得的收益要高于一般的股票基金。

  ETF具有交易便利、费用低廉的独特优势,被动投资风险较小还能获得与所跟踪指数一致的收益水平,是高效的指数投资工具。投资中小板股票基金(ETF)是投资者在分散个股风险的基础上以较低成本获取指数上涨收益的更好选择。

联系

  创业板市场已成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关键。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加以实施。中小企业板块可以先行推出,它是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第一步。如果把中小企业板块看作创业板市场的低级形态和初期模式,那么创业板就是创业板市场的高级形态和目标模式。同时,从建立中小企业板块入手,稳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发展思路已渐次清晰。以建立中小企业板块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可以为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积累有益的经验,探索出一条成功的发展道路,并尽量减少创业板的设立可能对主板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创业板市场的称谓经历了从高新技术板、到第二交易系统、二板市场、再到创业板这样一个演变过程,意味着原先的上市对象应重新进行合理地定位。如果说从"高新技术板"的提法改为"二板市场"和"创业板",是为了减少网络高科技股泡沫破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从"二板市场"、"创业板"的提法改为 "中小企业板块",则更多地是考虑到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和市场环境的压力。在有关制度层面无法跟进、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日益增加的形势下,为了避免因设立创业板造成的过大风险而带来的阻力,对上市条件进行小幅调整、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便成为更为现实的一种解决途径。与其说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折衷选择,不如说是一种顺势而为的曲线救国方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小企业板块的推出正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块"探路石"。

股票

  中小企业板块共有50只股票,聚集了中小企业中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其中投资者比较熟悉的企业有:

  苏宁电器--国内家电连锁经营行业排名第二,上市以来累计涨幅达到了878%;

  航天电器--国内高端电子元器件生产领域的技术领先者,上市以来累计涨幅达到了761%;

  凯恩股份--电解电容器纸全球市场占有率20%;

  东信和平--世界充值卡生产规模最大的厂商之一,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

  海特高新--国内现代飞机机载设备维修规模最大、用户覆盖面最广、维修设备量最大;

  山东威达机械--中国最大的钻夹头生产企业,世界主要的钻夹头生产基地之一,2003年市场份额40%;

  中捷股份--工业缝纫机8%;高速平缝机15%;曲折缝机占国内市场份额62%,世界市场份额40%以上。

  苏宁电器 002024

  宁波华翔002048

  思源电气 002028

  科华生物 002022

  华兰生物 002007

  新和成 002001

  成霖股份 002047

  丽江旅游 002033

  宜科科技 002036

  广州国光002045

  航天电器 002025

  黔源电力 002039

  轴研科技 002046

  大族激光 002008

  传化股份 002010

  双鹭药业 002038

  伟星股份 002003

  精工科技002006

  登海种业 002041

  盾安环境 002011

  晶源电子 002049

  美欣达 002034

  久联发展 002037

  江苏琼花 002002

  七喜控股 002027

  京新药业 002020

  七匹狼 002029

  华帝股份 002035

  威尔科技002016

  中航精机 002013

  苏泊尔 002032

  凯恩股份 002012

  华邦制药 002004

  天奇股份 002009

  达安基因 002030

  南京港002040

  中捷股份 002021

  德豪润达 002005

  永新股份 002014

  华星化工 002018

  兔宝宝 002043

  海特高新 002023

  山东威达 002026

  飞亚股份 002042

  霞客环保 002015

  巨轮股份 002031

  东信和平 002017

  鑫富药业 002019

  三花股份002050

  江苏三友 002044

发展

  客观认识中小板块

  部分官员和专家认为,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的组成部分,不是创业板,也不是创业板的初级板块。推出中小企业板块首先解决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不是退出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中小板块的孵化功能,不能用观察创业板的眼光来观察和要求中小企业板。

  其次中小企业板块的民企主体特性十分明显,这同既有的主板国企主体有很大差异。分析已经上市和等待上市的民营中小企业发现,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还面临着持续性发展、道德和信用以及市场操纵、流动性风险。

  专家认为中小企业的这些特性决定对中小板块的监管有别于主板,需要有极强的针对性。

  从严监管是立市之本

  正是基于中小企业板的这些复杂的特性,深交所认为从严监管是立市之本。深交所的思路是,从严监管要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和完善;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有效落实保荐制度和保荐责任;增强市场诚信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市场吸引力。同时交易所也针对公司诚信问题、募集资金使用、保荐责任和二级市场行为制定严格监管制度。

  有专家还指出,对中小企业板块的监管还应该建立多层次监管制衡体系,以事前与保荐人制度紧密结合、事中严密监控与事后严格惩处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股票发行制度、上市制度、完善交易监察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同时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要增加监管覆盖面,根据中小企业板特点加强对人的监管。

  当然专家也指出,从严监管并不是以牺牲发展为代价,相反是为了中小企业板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构建坚实的基础,同时从严监管积累经验也有利于中小企业板向创业板平稳过渡。

  监管创新推动持续发展

  在规范与发展的平衡上,与会官员和专家认为,在严监管立市的基础上,只有不断的监管创新才能解决中小板块的特殊性问题和实现有效监管途径问题。

  如何进行监管创新,有专家建议针对中小板块现状,监管制度创新可以从以下角度入手: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夯实企业制度基础;建立防止大股东投机套利的制度,对企业管理层的稳定性做出严格规定;建立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更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通过设置更有针对性的监控预警指标和快速反应机制,探索股票交易断路器制度等监管创新,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防止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考虑加大中介机构责任,提高其执业水准,在中小企业板块监管体系中引入公司治理评价。

  也有专家认为,还应该提高推动发行定价模式改革,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模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改变发行市盈率过高的局面;培养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心,探索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高管激励机制等。

法律规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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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强化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适用本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上市时,其公司章程除应当包含《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在《上市公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作出相关公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六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第七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将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说明会可以采取网上直播和网上互动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第九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违反本特别规定的,本所按《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处分。

  第十条

  本特别规定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特别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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