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来自硝酰氯(NOCl)是有机物合成中的重要试剂,可由NO与Cl2在通常条件下反应得到。亚硝酰氯汽独假证余帝对眼睛、皮肤顺氢伤鲜和粘膜有强烈刺激性,具有类似氯气和氮氧化物的毒作用企元见。吸入后可引起肺水肿及出血。
化学品中文名称:亚硝酰氯;氯化亚硝酰
化学品英文名称:nitros来自yl chlori房苗日de
中文名称2:氧氯360百科化氮
英文名称2:nit叶右陈rogen oxychlor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82
CAS No.:2696-92-6
分子式:NOCl
分子量:65.5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静与性状:红褐色液体或黄色气体,具有刺鼻恶臭味,遇水和潮气分解。
pH:无意义
熔点(℃):-64.5
沸点(℃):-5.5
相对密度(水=1):1.25(30℃,液体)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3
饱和蒸气压(kPa):10.1(-50℃)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167
临界压力(MPa):城算9.36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亚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织刘批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浓硫酸。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清洁剂、触媒及中间体。
其它理化性质:
有害物成分
亚硝酰氯CAS No2696-92斯序外也三否建企致-6.
皮肤备尔政州掌器祖书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注让景飞城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吧员节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危险特来自性:强氧化剂。该品不会燃烧,但可助燃。与丙酮、铝接触剧烈反应。与易燃物、有机物接触易着火燃烧。遇水360百科或潮气分解。对钢铁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氮氧化物、氯化氢。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特殊防护服,在掩蔽处操作。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证意算活干粉。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矛径但住批陆。漏气容器要妥善处利今皮记香它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划,戴橡胶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酸类接石袁千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取握先报军强帝海流菜批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和防震橡友溶兴植构扬皮圈,防止钢瓶碰撞、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环金高其良好的不燃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还原剂、酸类、易(可)燃物、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刚况备。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业日准
TLVTN:未顾论战书介电粮某标书么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调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歌目纸雷旧植量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因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检测毒物。
稳定性:
禁配物:强还原剂、强酸、易燃或可燃物、水。
危害:
第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刺激性:致敏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
第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3039
UN编号:1069
包装类别:Z01
包装方法: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还原剂、酸类、易燃物或可燃物、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 类有毒气体;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的液化或压缩品被划为第二类 A级有机剧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