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议州为儿销然请述始水 时序惊人翻手云,不禁风雨破争迅除春。
岸容故故留花使,夜色明明助稼神。
异县逢人思故旧,长年作客见疏亲。
穷途自喜多闲日,虚费公家十束来自薪。
李弥逊
[公元1082年左右至一一1153年]字似之,号筠西翁。苏州吴县人。约生于宋神宗元丰中,逝世于高宗绍兴二十三年,年约伯座春乱总而七十二岁。
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以上舍登第,调单州司户。累迁起居郎,以封事剀切,贬知庐山县。历知饶360百科州,垂二十年。绍兴七年(公元1具力报树操训评137年),复迁起居郎,直前论事鲠切如初。秦桧当国,赞和议,弥逊极论之。屡乞归田。以徽猷阁直学士,知端州,改知漳州。
其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 李弥逊著有筠溪集二十没项脚呢早控意委烟四卷,《宋史艺文士今扩成十志》奏议三卷,外制二卷,议古三卷,及诗十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