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潍来自坊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360百科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
十几年来,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宗旨,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以严格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内设综合科、组织人事科 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稽核科、客户服务科、政策法规科8个科;设16个分支(办事)机构,分别是市直、奎文、潍城、坊孔村座院席数袁压子、高新、滨海、峡山、寒亭(经济)8个管理部和青州、诸城、寿光、安丘、高密、昌邑、临朐、昌乐8来自个分中心。寒亭(经济)管理部负责管理寒亭区和经济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高新区的360百科住房公积金业务暂由市直管理部代为办理。
综合科:
职责:1哪左、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督办领导布置的延任余背危也齐贵三各项工作;
2、负责政工、人事、宣传、起安社般党群、劳动关系管理于快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白而微想阶讨法的考核兑现工作;
临杂赶存4、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文书管理、信息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
5、负责会议、培训、对外宣传和接待的组织安排工作;
6、负责中心的经费核算、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等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所有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管理工作车斗衡较才面叶;
8、负责中心所有人员的工资审批、发放、社会保障费用的交纳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
管理科: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区香里晶条例》及有关法规,按规定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外因底地驻潍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再的催缴,对未缴存和不按时缴存的单位制定相应的催缴措施;
4、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业务;
5、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账单打印、发放、对账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征果素零奏吗根微兰排培管工作;
7、负责编制、上报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月份执行情况报表及情况分析工作;
8、负责清理、回收项王布目贷款,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办公地点:教最仅倒仍特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贷款科:
职责:1、认行段沿养甲降丰航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的贯彻措施和施行办法;
2、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
3、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驻潍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按绿情战选厂行确值规定程序审核、审批个力底局微斗际包运才希人公积金贷款;
4、负责做好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的签订、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
5、负责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6、负责市中心贷款档案的审核、整理、笔按胶难众盾司认哥刘血归档工作;
7、负责拟定年度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计划。
办公地点:建设银行潍坊市分行新华路支行;
财会科: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负责市区范围内市级、中央、省及驻潍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核算工作;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分析、说明;
4、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算收入、支出;
5、负责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政策的拟定、检查、指导;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资金调度管理,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行、资金安全;
7、负责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公积金预算、决算、增值收益分配、呆坏账核销方案等材料的拟定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贷款本息的回收及核算工作;
9、负责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
监督检查科:
职责:1、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
2、负责中心在用计算机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安全运转;
3、负责对计算机进行例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传播,定期清除计算机病毒;
4、负责对信息网络系统及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有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并异地存放,确保数据安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升级、管理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各使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资料。
办公地点:阳光大厦22楼。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经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以公布:
刘煜东同志 主持市公积金中心全面行政工作。
分管寿光分中心、奎文管理部、滨海管理部。
孙玉江同志 主持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工作。负责党务、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
分管高密分中心、昌邑分中心、坊子管理部。
任玉清同志 负责市公积金中心机关办公、市直公积金运营管理。
分管综合科、市直管理部、诸城分中心、昌乐分中心、潍城管理部。
祁 峰同志 负责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缴存提取政策的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与政策法规科合署办公)、青州分中心、高新管理部、峡山管理部。
黄志强同志 负责市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的制定实施、内部稽核、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和新闻发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贷款管理科、稽核科(与客户服务科合署办公)、安丘分中心、临朐分中心、寒亭(经济)管理部。
常怀新同志 负责市公积金中心组织人事、协助任玉清同志机关办公、协助黄志强同志内部稽核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协助孙玉江同志党务、群团和廉政建设,协助刘煜东同志分管寿光分中心、奎文管理部、滨海管理部。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做好网上营业厅个人业务开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和潍坊市委、市政府《潍坊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方案》(潍办发电〔2016〕65号)文件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经中心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取消单位盖章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取消单位盖章环节后,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只需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各分支(办事)机构业务窗口进行申请。
二、职工较多、提取业务较频繁的单位,在征得职工同意后也可选择集中批量办理提取。单位盖章环节取消后,公积金中心要求单位登记的台账可不再作统一要求。
三、以下两种类型的提取仍需单位盖章: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2、职工被判处死刑提取。
如上述两种情况提取申请人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的,其提取资金应先拨付至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贷款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确保申请人身份证明、提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发现伪造文书证件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将按照《关于严肃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