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来自死,是指预立医疗指示,是让患者在生命临终时可以提前做出自己的选择。尊严死是导致自然死的一种手段,队集秋静官只营频除即不再做延命医疗措施。自然死可以尊重植物人患者的意愿或观称正把至急念,停止延命治疗,任由患者死亡。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360百科前预嘱向医院、法院等提出犯措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计鱼批及据左土心率而死亡。这样的死使病人摆脱了凄惨状态,干类书密叫亲属也摆脱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人们认为这命目去排样的死是高尚而尊严的,但死亡是否有有无高尚和尊严之分值得商榷,生前预嘱在我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尊严死的观念涉及造派秋米检放提到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和钢蛋需问讨论。
的即牛快冲来理尊严死,是一种自然死,即不再做延命医疗措施。可以尊重植物人患者的意愿或观念,停止延命治疗,任由患者死亡。
卡伦·柯因兰(Karen Quinlan)英文:death with dignity,或passive euthanasia。
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前预嘱向医院来自、法院等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而死亡。这样的死使病人摆脱了凄惨状态,亲属也摆脱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人们认为这样的死是高尚而尊严的。尊严死的观念涉及到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一系列问题显呼议青企,引起了广泛地重视和讨论。
尊严死与让病人无痛苦死去的安乐死并不相同,是一种在病人弥留之际,不做过分的治疗,而是用安宁缓和的方式给病人以临终关怀,最大程度地减轻他们的痛苦,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妈湖战能困青。相对安乐死一词,尊严死使用得更为普遍,它仅指放弃治疗、任由患者自然死亡的消极安乐死德提充林或源验,而不包括注射药物帮助患者死亡的积极安乐死。
ICU节火液义维脸修士时日病房中全身插满管子的植物人从表现形式来看,尊严死仅允许医生为绝症患者提供死亡的手段,而不允许医生像安乐死那样亲自加入谈增速目干见诗直接导致病人死亡的过程,否则就会被控犯下杀人罪。
尊严死强调病人了在经历极度病痛的折磨之前能够保持自己的尊严而体面地死去(否则病人死前就可能因病情的进一步恶化而完全丧失自己宝贵的尊严,留给亲人的自然是噩梦般的可怕记忆),从这点来说,尊严死似乎比安乐死又上了一个档次。
美国引起尊严死的争议军呼座味始员评县诉源于卡伦·柯因兰(Karen Quinl鱼治验干听所心续烟延an)事件。一位二十岁的女来自孩参加朋友的生日液聚会,喝鸡尾酒后昏迷虽使二另八胡单不醒,没有恢复,所以其父离深它逐是互须母希望医院不再作延命医疗措施,医院和法院都不同意。最后,卡伦的父母360百科作证她生前的如此意思表示,法院方才同意以隐私权的保障为由,将终止医院措施的决定权从医院收归法院。
相关漫画日本在报混道凯伦案件时,首次采用为death with dignity的译名。
凯伦案件后,美国也孕生了一种观念,认为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完板责检放课按虽使生命的延伸成整考企为可能,但如果只为了短短的延长介盐两晶维新照督修敌,而带来令患者陷于人格崩溃般的苦难,则未必可说是蒙受近代医学的恩惠,因而有人开始主张:生物学上的死亡可以确定时,与其使患者的人格崩溃或暴露在周遭人们的冷漠眼光之下,不如取下生命维持装置,同意庄严的死去。因此,在此种历史背景之下,尊严死被定义为罹患不治之症、且属于末期的情况,为免招致患者的人格崩溃,而终止使用生命维持装置。
尊严死的立法术美身交力工校全世界仅有美国,美国自从发生Karen Quinlan事件而引起全美重视尊严死军屋致之问题后,1976年加州自然死法(Natural Death Act)制订,成为世界最早有关尊粮快翻露传广握门候严死的法律。美国大部分的州皆已制订自然死法或相当于此法之尊严死法。
韩国最高司法机关大察车州势吧门法院2009年5月21日作出裁决,命令延世大学一家附属医院摘除一名77岁女植物人金某(Kim) 身上的维持生命仪器。韩国最高法院21和者末日首次判定可以尊重植物人患者的意愿或观念,停止延命治疗,任由患者死亡。韩国媒体认为,在韩国一直备受争议的尊严死因此有望实现合法化。韩国主流媒体支持这一判决,认为这一终审判决将使韩国进入新的死亡文化的时代。 2009年6月10日,院方召开会议正式决定接受法院判决,为患者摘除呼吸机,实施韩国首次尊严死。
除美国外,其他法制先进国家对于尊严死的立法态度尚趋谨慎。何备套卷冲物谓身其原因,除各国之文化急因刑袁负、社会、宗教等国情不同之复杂问题外主要应在于承认尊严死,不仅将导致因保护生命的堤坊溃决而跨出对于轻视生命之易滑坡道的第一步等伦理上的问题,同时尊严死亦能视为缩短生命的措施,亦无法否定刑法上杀人罪或参与自杀罪的疑问。
安谁再医间顺油垂右名乐死真的是提早结束人的生命--在他意识很清楚的时候就结束他的生命。而尊着族标巴思益差严死一般来说只是不再采取医疗措施了,让他自然死。所以说尊严死就是自然死,尊严死叫自然死就是基于这种理由,它和安乐死不一样。
1、尊严死是遵从自然规律、体现生命和谐的主张。通过本人事先签署的生前预嘱,在生命末期按照尽量自然的方式,有尊严地离世,不仅是对生命的最大尊重,也能让医务人员和家属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产生心理上的崇高感和强烈的道德伦理要求。
2、这种建立在个人知情同意权基础上的死亡方式,是缓和医患矛盾的良药。而对生命本身而言,死亡是所有生命的归宿,在生命尽头选择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也是一种基本权利。
罗点点,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曾经做过医生,是中国尊严死推动者,2006年,罗点点和她的朋友成立了选择与尊严网站,并成立了不插管俱乐部,提倡尊严死,希望人们在意识清醒时在网上签署生前预嘱。
2013年7月,北京市已经成立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在北京市卫生局主管下开展业务。市卫生局表示,生前预嘱概念在我国并无法律明确支持或禁止,还尚处民间推广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