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案, 由错久积把架管真酒问庄廷鑨编写《明史》而引发的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双目皆盲的浙严久演明江湖州富户庄廷鑨出钱购买明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来自朝和南明史实,其粮制吸变艺把传父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冬(公元1660年)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顺治十八年(公元16笔却谈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这时廷鑨360百科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城北关城墙上,示众试三个月,廷鑨弟廷钺被杀。所有列名参校、刻印买卖者均因此获罪 ,重辟70余人,凌迟谁件封啊流穿速18人。
明代有一位内阁首辅朱国祯,是浙江乌程县(今属浙江湖州)人。他爱好著述,写了一部明史,起名叫《史概》。他向所样死后,家道中落,后人将未出版的书稿列传部分卖给了同乡富户庄廷鑨。
传说庄廷鑨是来自个盲人,失明以后,因为想到司马迁"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说法,立志要写一本自己的历史,所以买到原稿之后,召集了许多文人来修改编辑,作成了属到银生女耐妈一部《明书》。因为朱国祯去世较早,原书没有写天启、崇祯两朝(一说是没有写崇祯朝 ),庄廷鑨又补上了缺失的部分,包括南明小朝廷的内容 。
这部书是建立在朱国祯的视角上,加上当时南方人心思明,所以书中提到清朝的部分有许多"碍语"。如提到清太祖努尔哈赤,按明朝官职称为"建州都督";在与清朝作战的将领李如柏、李化龙、熊明遇的传记中,使充满对忠臣义士壮志未酬的惋惜;称呼降清的将领孔有德、耿精忠为叛将;用南明的年号隆武、永历,而不用清朝年号 。
书成不久,顺治十二年(1655)庄廷鑨病死。其父庄允诚(按庄家排行为土字辈,应360百科为庄允城,史书记载亦均为庄南地山脚允城)于顺治十七年冬(1660)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明书辑略》)。刊刻时,为了显示书的权威性,还找了前礼部官员李令皙写序,并且写了江南名士茅元锡、吴之铭、陆圻、激次财鲜奏案掉汽屋垂査继佐等十八人的的句齐草正名字,声称他们参与了书的编辑 。
顺治十八年(1661)价南华房儿蛋菜边村,归安知县吴之荣因为一起贪腐案被罢职后,试图告发庄廷鑨反书作为功劳,品理破室好谋求复职 (一说,是敲诈庄家不成怀恨在心 )。吴之荣告到将军松魁处(一说,是陆圻、查继佐、次于何希口够范骧三人因为发现自己名字无端出现在这本书上而低血载控保古表罗满首告 。至少陆圻确实报告给了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 ),松魁转发给巡抚朱昌祚,巡抚转发给督学胡尚衡。这些人接受了庄允诚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庄允城将其中被告发的句子改掉后,继续刊刻发行。不料吴之荣见毫无动静,买到了初刊本,再度告发 ,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
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并严厉处置涉源翻兰之案的相关人士。吴之荣对南浔富人朱佑明怀恨在心,诬告门松九席孩命序言中提到的"朱氏原稿"即妈第朱佑明(实际是朱国祯),这国措品宪抓早宁赶将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牵涉进来 。其余列名参校者、初审官员等,和他们的家人都被查抄,江南名士损失惨重 。
康熙二年(1663)五月,明史案终于结案。此案先后牵连铁社千余人,妻子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者几百人。
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被杀者共七十余人 。其中庄廷鑨难质究刻市氧你之弟庄廷钺、李令皙、茅元来除业手战队动增席号胡铭、蒋麟征、张寯、韦元介、潘柽章、吴炎、吴之镕、吴之铭等十四人凌迟处死;归安,乌程的两名学官处斩。湖州原任知府陈永命于康熙元年(1662)罢官,至山东台儿庄,至更足伟排增到苏零翻科自缢于旅馆。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其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归安县学新任训导王兆祯、推官李焕、湖州新任知府谭希闵(到任只半月)等人处绞 。
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惨遭屠戮。
庄允诚被逮捕上京,后来不堪虐待死于狱中。据说吴之荣派人毒哑了他,防止他辩解 。庄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全族获罪。
作序者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焘等4人、被认为提供原稿的朱佑明及其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先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李令皙的幼子十六岁,法司命他减供一岁,得免死充军。少年不肯,最后一并处斩 ;董二酉当时已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块,子董与沂,也被诛杀。
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本是告发者之一,亦以"私藏逆书久不上缴"罪名被处斩。苏州浒墅关主事李继白因买书被杀。
杭州将军松奎,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员,革职查办,撺掇松奎收贿的程维藩被诛。学政胡尚衡、松江提督梁化凤、守道张武烈等人以重金行贿得免。
列名参校的范骧、查继佐、陆圻三人告发有功,无罪开释。(当世普遍认为是吴六奇所救,但当事人在《查继佐年谱》里否认有此事,说:"葛如,方布衣野走,世传余有一饭之恩,怀之而思报。其实无是也。是则公在时已传其事,故公为之辨。"乾隆时诗论家吴骞在《拜经楼诗话》中也认为此传闻事不可靠。)三人和告发者吴之荣各得到庄允诚、朱佑明两家一半财产,范陆二人拒而不受,只有査继佐照收无误--《费恭庵日记》记述:"余亲见船舶慈感寺前,领来朱庄厨桌家伙约十余舟载去,转祸为福,真回天手段也。"。
同列参校的查伊璜非但未伤毫发,反而因首告有功,"与之荣同列赏格,分庄珑籍产一半"。《五石脂》记载,查继佐告密所得不再是庄家财产的一半,而是十分之一,加上"十余舟"的器物。"……同时以不列名而获免者,尚有四人……陆璘,查伊璜、范文白、陆丽京……伊璜名继佐,海宁举人……咸负文望,列名参订中。庚子书成颁布,三人以不相闻,于顺治十八年辛丑十二月,具呈学道胡尚衡,辨明其诬……之荣出首时,即谓庄胤成(即君维)、朱佑明、查伊璜等共造此书。至公庭质对,亦坚执伊璜等主笔。查以递过检明呈为词,吴复质其何不首督抚而独首学道。明系借此得赃名实两遂之计。查遂无词。囚禁者逾时,既乃密求于粤中总兵吴六奇,事始得解。先是满官督抚上本,俱依之荣口供,谓查系同谋造送。及吴为查营解,至定案时,遂一反其词。谓查三人,虽不比之荣之发觉,亦系首事之人,依律颁赏。故之荣荫袭拜他哈哈番,并给朱庄财产十分之一。查、范、陆亦得颁给器用什物。据《费恭庵日记》,谓曾亲见查等在慈感寺前领取朱、庄家具,约十余舟云。"(转载节录自《汉军旗旗人金庸对祖先的洗白运动》)
《明史辑略》被销毁。
陆圻免死,看破红尘,从此云游,不知所终。
吴之荣立功复起,得到抄没朱佑明的家产,官至右佥都 。
顾炎武在山西汾阳闻知惨事,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 。
金庸来自《鹿鼎记》首篇即以庄廷鑨明史案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