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文书是以订立招标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属于订立合同的预备阶段。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按色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行为。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只完州海里其困弦画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的行为。
招标人在进行某项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宣王前他全全争著、工程建设或合作经营业务或大批物资交易之前,所发布的用以公布项目内容及其要求、标准和条件,以期择优选择来自承包对象的文书叫做招标书。
投标人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提出应标能力和条件,投送到给招标单位的文字材料叫投标书。
(1)招标公告(或广心鲁求外天望文输杀心清告、通告)
(2)招标通知书
(3)投标申请书
吸促司贵督身钢属侵服 1、招标书的写作
(1)来自标题 格式为"招标阿除却七雨国单位+招标项目+文种"
(2)正文
①满节宗武逐刻担挥死让光前言 招标的缘由和根据、招360百科标项目资金来源、招标范围等。
②招标项目 全面具体写出标的的情况,以便投标者作出判断和选择。
③招标步骤 招标工作的安排,包括发售和开标的时宁车间、地点和方式等。
④结尾 主要是招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如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等。
2、投标书的写作
(1)标题 通常只写文种,即"投标书"或"投标申请书"。
(2)抬头 顶格写招标单位的名称
(3)正文
正文主要是表明投标人的态度及能力,通常内容有:
①介绍投标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
②完成落实标的住研调该的实施方法
③总工期及安排
④造价和各项费用预算
(4)落款 署名和日期
"规则"所要求的基本内容。招标文件的详细程度和复杂程度随着招标项目和合升已言酒就罪农千天同的大小和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又源。但各"规则"都规定,律丝景头克简弱称孙招标文件必须包含充分的范物无晶话围卫述民资料,使投标人能够提交符合采购实体需求并使采购实体能够以客观和公平方式进行比较控接达磁画离的投标。 归纳各"规则"的规定方绝标证村略比稳,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通常有三概执满缺曲学各东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的规定,包括招标通告、投标须知、投标书的形式和签字方法等。另一类是合同条款和条件,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图纸、货物清单和工程量的清单、交货时间和完工时间表以及必要的附件,比如各种保证金的格式等。招标文件还必须包括第三类内容,评标和选择最优投标的依零散如哪黄和长华理盐新据,但字们通常在投标须知中和技术规格中明确规定下来。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的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书时以翻译本为准。
二.投标人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投标己供久席破植河完人须知第10、11学我级另和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女格式、投标报价表;
(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档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14帮号持紧蛋尼游杀击补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老苗村材活标函格式
(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2)为便于给予国内优惠,投标书将分为以下三类: A组:投标书提供的货物在买方本国制造,其中(Ⅰ)来自于买方本国劳务、原材料、部件的费用占出厂价的百分之三十(30%)以上;(Ⅱ)制造和组装该货物的生产设施至少从递交投标书之日起已开始制造或组装该类货物。 B组:所有其他的从买方本国供货的投标。 C组:提供要由买方从国外直接进口或通过卖方的当地代理进口的外国货物。
四.为了便于买方进行以上分类,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组别的投标报价表,如果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表不是相应组别的投标报价表,其投标书不会被拒绝,但是买方将把其投标书归入相应类别的投标组别中。
一.买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买方在评标时将不包括和不考虑:
(1)如果投标人中标,对其在买方本国制造的货物和已经在买方本国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销售税或其他税;
(2)如果投标人中标,对其从国外供货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的关税或其他类似进口税;
(3)如果投标书中有的话,在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格调整。
三.对于从买方本国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出厂价,包括全部成本和为已经组装成货物或将要组装成货物的部件和原材料,已经支付的或将要支付的关税和其他税;对于从买方境外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指定目的港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边境价"(CIP),或"运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
四.买方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按照"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以及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5条所量化的以下因素:
(1)在买方本国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以及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书中报的交货期;
(3)与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部件,必须备件和服务的费用;
(5)在买方本国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8)"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规格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对"投标资料表"中的因素,采有以下"投标资料表"中详细说明的量化方法进行评定:
(a)货物从出厂/到货港口/边境口岸开始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 买方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从出厂地/进口港/边境口岸运抵"投标资料表"所指明的项目现场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为便于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估计的货物尺寸、装运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出厂价(EXW)/至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的价值。买方将把上述费用加到出厂价(EXW)/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上。
(b)交货时间表
(Ⅰ)买方要求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要一览表规定的时间交货(启运)。对每一份投标书都要考虑合理的国际和本国运输时间来计算货物抵达项目现场的估计时间,以上述到达时间为基础,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介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出厂价(EXW)/到岸价(CIP)/"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或者
(Ⅱ)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可接受的几周时间范围内交货(启运)。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晚于交货时间范围供货的投标,在这段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每超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最早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或者
(Ⅲ)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 的分批装运交货(启运),提前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投标将调整其评标价,方法是每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CIF)"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IP)的某一百分比(%)。
(c)付款计划的偏离
(Ⅰ)投标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评标时以此基本报介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买方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招标文件中必须包含的内容,这些内容将使供应商或承包商能够提交符合招标人需求并使招标人能够以客观和公平方式进行比较的投标,从而体现招标程序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这就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技术规格,必须符合公平竞争性的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或其他内容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或商号、设计或型号、具体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某一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但无法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而已在招标文件内注明诸如"相当于"或"同等品"字样的,不在此限。所谓专利,就是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创造发明而独自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谓商标,就区别一个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和其他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标记。我国法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有权,受法律保护。所谓商号,是指企业或其他工业制品的性能、规格和大小。所谓原产地,是指表示某商品"原产于哪里"或"来源于哪里"的某一地区名(如"法国白葡萄洒")或某一国家的某一地区名(如"景德镇瓷器"),并且该商品与该地理名称(无论大小)在质量、功能或其他特征上密切相关。可见,对上述特定专利、商标等专有权或特定设计、型号、原产地或厂家的提及,实际上是明示只有这特定的厂家或产品符合招标人的意愿,其他厂家或产品则不在其列,这显然限制和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所谓"倾向某一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暗含有利于或排斥特定的潜在投标。这也是针对和利于特定的厂家或产品,而限制和排斥其他的厂家或产品的做法,因而也是应该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