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巡抚为清朝时期中国安徽省的巡抚。从二品官(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官),按例兼都察院右副御史,是安徽省地方政务的最高长官。
巡抚负责来自考察全省地方官吏,掌管全省关税、漕政等,若有用兵,则督理粮饷。每次乡试,按例360百科由巡抚督试,武科则由巡抚主考。药局而述品众巡抚辖有直隶军营,名为"抚标"。嘉庆八年(1803年),安徽巡抚加提督衔,可候多利程岩跑皇管辖全省军队。
清顺治元年(1644年),设置凤庐巡抚,早指纸巴良模物初驻凤阳府(今凤阳县),后改驻淮安(今淮安市顶科古句而系变围罪检庆淮安区),以操江巡抚管皮顾乱久安徽事宜。
顺治六年裁,顺治十六年复设,后改凤阳巡抚。
顺治十八年,设安徽操江巡抚等校台红兰想查尔何展。
康熙元年(1662年树市),撤销操江,所属12营改隶容半减赵阻斤和类两江总督,始设安徽巡抚,抓留宽随差驻安庆。
康熙四年裁凤还青量作袁民京助笔鲁阳巡抚,所属庐州、凤阳2个府,滁、和2个州归并安徽巡抚管理。至此,安徽呀含稳者刚得婷巡抚负责安徽全境巡抚事宜。
宣统三年(191则布1年),安徽省军政增绍府成立后,安徽巡抚被废除。
安徽巡抚衙门于康熙元年设在安庆。咸丰三年(1853年),因太平军攻占安庆,省会迁到庐州(今合肥市),巡抚衙门随迁来自。同治元年(1862年),巡抚衙门迁回安庆,直到清末。
安徽巡抚衙门无固定的机构设置,也不设官员。衙门内一切保管及办理文牍等事务,皆聘用书吏、承差办理,有时也调用侯补佐杂官员及武弁临时充任。据《清会典》记360百科载,巡抚衙门内有训愿久频洲书吏人员30名。这种问案势其京概额存山政编情形直到清代末年。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巡抚冯煦奏准在巡抚衙门内设幕职,佐理文牍,分科治事静因坏措。具体设置为:秘书1人,校部氧求福述业助理秘书2人,参事7人,各科精委爱血意服诗女财密简者则1人兼两科,其繁者酌设助理1人。缮写文牍,稽核卷宗诸事,另设书记员若干人。还设有一个会议厅,按日分级会见各级官吏,商议重要政务。
宣统元年(19迫文玉息蒸题特迫势四09年),巡抚朱家宝在巡抚衙门内设宪政考核处,处下设编制、审核两科,选派文案委员中谙坚游持入求几序蒸危广习法政各员兼司核办。宣变境延冷另史统二年,宪政考核处改名初为宪政筹备处。
清朝末年,属巡抚直接管辖的机构有安徽督练公所和实应价兵德京供结反轻问安徽宪政调查局。
光绪三十年八月(1904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光绪三十一年,巡抚诚勋在衙署中增设安徽白重项家满职强季倒回但督练公所。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巡抚冯煦奏请暂胞穿而半食搞培裁督练公所,改为督办处。光属钢还板极再刻阿价绪三十四年七月,又奏请规复,嗣由护理巡抚沈曾植奏明,复设督练公所。
安徽督练公所负列客脱诉夫根测普作府银责管理全省新旧各至关势军及筹备粮饷、编练队伍一切要规致成响手缺事宜,以及与军队有关的学堂局所等其他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项事务。督练公所设督办1人,由巡抚兼任;总参议裂慢阶具际犯妒硫离要候2人,分别由布政使和按察使担任;副参议1至2人,一般由补用道充任。
督练公所内分3处8科,其具体设置及职掌是:
兵备处:负责考核章制,既各营功款调称许神田过赏罚,筹备粮饷,军械医务等事略。下设搜讨科,分管考核章制等事;执法科,分管功过赏罚等事,附属宪兵学堂;经理科,分管筹运粮饷、军械医务等事,附属筹饷局、军械局、火药局、制造局、官电局、德律风各处及医院。
参谋处:负责调查策划,并考查中外舆图形胜等事略。下设运筹科,分管调度策划等事;检阅科,分管检阅各军利弊得失等事,附实地观战及考查中外舆图形胜;测绘科,分管测绘中外舆图形胜等事。
教练处:负责考查训练兵队,及审订学堂课程事略。下设训练科,分管审订学堂课程等事,附监察要塞;教育科,分管审订学堂课程等事,附陆军各学堂及本处将校研究所。
以上3处,每处设总办1人,禀承督办之命,办理该处事务;设帮办1人,禀承总办之命,协助总办管理该处事务。3处下设有8科,每科设提调1人,管理本科工作。另设有正副文案、收发、核对、收支、差遣、清书等人,其人员数额视事务繁简酌定。
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开设,是专门办理清政府宪政编查馆应行调查的一切事件的机构,归安徽巡抚主管。宪政调查局设总办1人,综理局务,由巡抚选派。政宪调查局的内部机构设置及职掌是:
法制科(下设3股):第一股,掌调查全省一切民情、风俗,并所属地方绅士办事,以及民事、商事、诉讼事的各种习惯;第二股,掌调查本省巡抚权限内的各项单行法及行政规章;第三股,掌调查本省行政之上沿习及其利弊。
统计科(下设3股):第一股,掌属于外交、民政、财政之统计;第二股,掌属教育、军政、司法之统计;第三股,掌属实业、交通之统计。
以上2科 ,每科设科长1人,各股设管股委员1至3人,另设书记员若干人。
庶务处:掌一切杂务,由总办选派委员2人办理。
宪政调查局调查所得材料,按类编订,呈由巡抚咨送宪政编查馆。其统计事项,分送各主管部院。
宣统三年(1911年),撤宪政调查局,所有事宜,转交巡抚衙门办理。
姓名 | 民族 | 任职年代 | 备注 |
张朝珍 | 汉军正蓝旗 | 康熙六年(1667年)~十年五月 | |
靳辅 | 汉军镶黄旗 | 康熙十年六月~十六年二月 | |
徐国相 | 汉军正白旗 | 康熙十六年三月~二十三年正月 | |
薛柱斗 | 汉 |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年五月 | |
杨素蕴 | 汉 | 康熙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年十月 | |
江有良 | 汉军正白旗 | 康熙二十七年十月~三十一年十二月 | |
高承爵 | 汉军镶白旗 | 康熙三十二年正月~三十三年正月 | |
佟国佐 | 汉军正蓝旗 | 康熙三十三年二月~三十四年九月 | |
陈汝器 | 汉军镶红旗 | 康熙三十五年正月~三十七年十一月 | |
高承爵 | 汉军正蓝旗 | 康熙三十九年五月~四十年十月 | |
喻成龙 | 汉军正蓝旗 | 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四十二年四月 | |
刘光美 | 汉军正红旗 | 康熙四十二年五月~四十八年九月 | |
叶九思 | 汉军镶蓝旗 | 康熙四十八年九月~五十年七月 | |
梁世勋 | 汉 | 康熙五十年八月~五十五年十月 | |
李成龙 | 汉军正红旗 | 康熙五十五年十月~雍正三年八月 | |
魏廷珍 | 汉 |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八年五月 | |
程元章 | 汉 | 雍正八年五月~十年七月 | |
徐本 | 汉 | 雍正十年七月~十一年十二月 | |
赵国麟 | 汉 | 雍正十二年十月~乾隆三年四月 | |
孙国玺 | 汉军正白旗 |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四年十一月 | |
陈大受 | 汉 | 乾隆四年十一月~六年六月 | |
张楷 | 汉 | 军正蓝旗乾隆六年六月~七年十二月 | |
喀尔吉善 | 满 | 乾隆七年十二月~八年三月 | |
范璨 | 汉 | 乾隆八年三月~九年六月 | |
准泰 | 满 | 乾隆九年六月~十年四月 | |
魏国定 | 汉 | 乾隆十年四月~十一年五月 | |
潘思矩 | 汉 | 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二年九月 | |
纳敏 | 满 | 乾隆十二年九月~十四年四月 | |
卫哲治 | 汉 | 乾隆十四年四月~十二月 | |
图尔炳阿 | 满 |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五年七月 | |
卫哲治 | 汉 | 乾隆十五年七月~十一月 | |
定长 | 满 | 乾隆十五年十一月~十六年二月 | |
卫哲治 | 汉 | 乾隆十六年二月乾隆~三月 | |
张师载 | 汉 | 乾隆十六年三月~十八年八月 | |
卫哲治 | 汉 | 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九年十月 | |
鄂乐舜 | 满 | 乾隆十九年十月~二十年十一月 | |
高晋 | 满 |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六年三月 | 二十五年十二月常钧署 |
托庸 | 满 |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三十年十一月 | |
冯钤 | 汉 | 乾隆三十年十一月~三十四年二月 | 三十四年二月陈辉祖护 |
富尼汉 | 满 | 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十月 | |
胡文伯 | 汉 | 乾隆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五年七月 | |
裴宗锡 | 汉 | 乾隆三十五年七月~四十年五月 | |
李质颖 | 汉军正白旗 | 乾隆四十年五月~四十一年三月 | |
闵鹗元 | 汉 | 乾隆四十一年三月~四十五年八月 | |
农起 | 满 |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四十六年十二月 | |
谭尚忠 | 汉 |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四十七年六月 | |
富躬 | 满 | 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四十九年六月 | |
书麟 | 满 |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五十二年十一月 | |
陈用敷 | 汉 |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五十四年十二月 | |
穆和蔺 | 满 | 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五十五年二月 | |
福嵩 | 汉 | 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四月 | 二月康基田护 |
何裕城 | 汉 | 乾隆五十五年四月~七月 | |
陈用敷 | 汉 | 乾隆五十九年五月~十月 | |
惠龄 | 蒙 |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六十年四月 | |
费淳 | 汉 | 乾隆六十年四月 | 未到任 |
汪新 | 汉 | 乾隆六十年五月~嘉庆元年六月 | |
张诚基 | 汉 | 嘉庆元年(1796年)六月~八月 | |
陈用敷 | 汉 | 嘉庆四年正月~八月 | |
荆道干 | 汉 | 嘉庆四年八月~六年十月 | |
和宁 | 满 | 嘉庆六年十月~十一月 | |
李殿图 | 汉 | 嘉庆六年十一月~十二月 | |
王汝璧 | 汉 | 嘉庆六年十二月~八年闰二月 | |
阿林保 | 满 | 嘉庆八年闰二月~十二月 | |
王汝璧 | 汉 | 嘉庆八年十二月~九年十二月 | |
长龄 | 蒙 | 嘉庆九年十二月~十年十一月 | |
成宁 | 满 | 嘉庆十年十一月~十一年九月 | |
初彭龄 | 汉 | 嘉庆十一年九月~十二年五月 | |
董教增 | 汉 | 嘉庆十二年五月~十五年三月 | |
广厚 | 满 | 嘉庆十五年三月~十六年七月 | |
钱楷 | 汉 | 嘉庆十六年七月~十七年八月 | |
胡克家 | 汉 | 嘉庆十七年八月~二十一年四月 | |
康绍镛 | 汉 | 嘉庆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四年闰四月 | |
姚祖同 | 汉 | 嘉庆二十四年闰四月~二十五年四月 | |
吴邦庆 | 汉 | 嘉庆二十五年四月~十二月 | |
李鸿宾 | 汉 | 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道光元年六月 | |
孙尔准 | 汉 |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八月 | |
张师诚 | 汉 | 道光元年八月~十月 | |
孙尔准 | 汉 | 道光元年十月~三年正月 | |
陶澍 | 汉 | 道光三年正月~五年五月 | |
张师诚 | 汉 | 道光五年五月~六年四月 | |
邓廷桢 | 汉 | 道光六年四月~十五年八月 | |
色卜星额 | 蒙 | 道光十五年八月~十九年十一月 | |
程采 | 汉 | 道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年十一月 | |
王植 | 汉 |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咸丰元年五月 | |
蒋文庆 | 汉军正白旗 | 咸丰元年(1851年)五月~三年正月 | |
周天爵 | 汉 | 咸丰三年正月~二月 | |
李嘉端 | 汉 | 咸丰三年二月~九月 | |
刘裕 | 汉 | 咸丰三年九月署 | |
江忠源 | 汉 | 咸丰三年九月~十二月 | |
福济 | 满 | 咸丰三年十二月~八年元月 | 六年六月毕承昭署 |
翁同书 | 汉 | 咸丰八年六月~十一年正月 | 八年七月李孟群署 |
李续宜 | 汉 | 咸丰十一年正月~八月 | 未任,贾臻署 |
彭玉 | 汉 | 咸丰十一年九月~十二月 | 未任 |
李续宜 | 汉 | 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同治二年四月 | 同年八月唐训方署 |
唐训方 | 汉 | 同治二年四月~十月 | |
乔松年 | 汉 | 同治二年十月~五年八月 | |
英翰 | 满 | 同治五年八月~十三年九月 | 六年十一月张兆栋护 七年正月至八年三月吴坤修护 |
吴元炳 | 汉 | 同治十三年九月 | |
裕禄 | 满 | 同治十三年九月~光绪十年六月 | 光绪十年(1884年)六月卢士杰护 |
吴元炳 | 汉 | 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二年五月 | 十二年五月张端卿护 |
陈彝 | 汉 | 光绪十二年五月~十四年十月 | 同年八月阿克达春护 |
沈秉成 | 汉 | 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年四月 | 十六年十月阿克达春护 二十年四月德寿暂署 |
李秉衡 | 汉 | 光绪二十年四月~七月 | |
福 润 | 蒙 | 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二年七月 | |
邓华熙 | 汉 |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年十月 | |
王之春 | 汉 | 光绪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年十月 | |
聂缉规 | 汉 | 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年八月 | 二十八年九月改任浙江巡抚 因安徽新任巡抚饶应祺、诚勋未到,仍留任 二十九年三月,联魁护 |
诚 勋 | 满 | 光绪二十九年八月~三十二年二月 | |
恩 铭 | 满 | 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三十三年五月 | |
冯 熙 | 汉 | 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三十四年五月 | |
朱家宝 | 汉 | 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 | 该年六月继昌护 八月沈曾植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