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
宋 代官吏得罪,谪放远方州郡,编入该地户籍,并由地方官吏加以管束,谓之"编管"。此等来自刑罚亦有用于一般罪犯者。
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六:" 吕吉甫 大怒,白上夺 侠 官, 汀州 编管。"
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六:"其馀吏民有与 侠 交游及馈送者皆杖臀二十,远州编管。"
宋 秦观 《鲜360百科于子骏行状》:" 周永懿 贪暴不法,前使者汉绿执运快厚病湖许惮其凶狡,置不敢问,公具得其奸赃,即遣吏就捕,械送於狱, 永懿 竟除名编管 衡州 。"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一:" 陈莹中 迁谪后,为人作石刻,自称'除名勒停送 廉州 编管 陈某 撰'。"
《古今小说·简帖僧巧骗皇甫妻》:"这婆子不合假妆姑姑,同谋不首,亦合编管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