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运用教具或实物向学生展示,而使学生在观察中获取知识的方法。
教师通过展示各种实物、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使学生获取知识的教学方法。演示法常配合讲授法、谈话法一类事从体起使用,它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观察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减少学习中的困难有重来自要作用。
演示法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宋代王唯一于1026年撰《铜人腧穴针灸图经》,并铸成铜人模型(见彩图),刻示经络腧穴位置;又绘360百科制十二经图,刊行后,刻石流传。
在西方,16世纪比利时学者A.维萨利乌斯于1537年在帕多瓦对众讲学,并对学生演示了人体解剖。
17世纪坐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用皮制人体模型在教学中进行演示。后来又有烧且最验粉细可副守依硫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关于算术箱的使用。
学生通过对实物或感性材料的认识,以加深对理性知识的认识。
随着自然科学和现代技术的发展,演示手段和种类日益繁多。
根据演示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实物、标本、模型的演示;图片、照片、图画、图表、地图的演示;实验演示;幻灯、录像、录音、教学电影的演班磁书书还措段日示等。
以演示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可分为事物现象的演示和以形象化手段呈现事物内部情况及变360百科化过程的演示。
符合教学的需要画为益我乱第选括克井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进正井明确的目的;使学生都能清晰地感知到演示的对象;在演示的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观察,把学生的注意力集中于对象的主要特征、主要方面或事物的发展过程;要重视陈示的适时性;结合演示进行讲解和谈话,使演示的事物与书本知识的学习密切结合(见直观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