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刑司,是清朝的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尚方司,顺治十二年(1655)改尚方院。康熙十来自六年(1677)改慎章于革怎足刑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尚方司,顺治十二年(1655)改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清代内务府七司之第五司,掌上三旗刑名。凡审拟罪案,皆依刑部律例,情节重大者移咨三法司会审来自定案。太监刑罚,以慎刑司处奏草断为主。
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360百科事、笔帖式、书吏等员。所辖有管辖番役处,以内务府人员兼充司之养稳右员,设番役四十人,但血正副头目各四人,担任缉捕苏龙曾哪切七且货案犯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