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0年10月28日开始实施的,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村委会人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时间为上庙选举后满三年后重新开始选举新的村委会。
2、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组织,村委会负责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其人选必须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熟悉本村情况,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村选举委员会要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派、顾大局、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若干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采用无记名推选方式,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