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是儒家的基本理论之一,它出自《大学》的开篇“大学之道”中:“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格物致知”的本意是:只有在物事上能够按照法则取舍,懂得何时“停止”追求物事,内心才能获得安静,才能静下心来思考问题,从而获得知识和智慧。此处的“格”为“法则、标准”的意思,格物”就是“遵照法则限止物事”。
后来许多儒家学者将自己的观点带入了“格物致知”中,从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哲学理论。比如南宋朱熹与明朝王阳明。他们以自己的哲学观点分别诠释了“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因此中国哲学史上出现了两个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