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北京市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职技类学校在校学生以及社会类考生均可参加北京2018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下文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供参考!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
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全市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各区考试中心根据当次报考科次情况,负责考点及考场编排工作。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合格性考试范围。全市统一组织合格性考试9门: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区组织合格性考试4门: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
(一)2017级高一学生起适用本办法,目前在校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会考仍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京教基〔2007〕3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京考会考〔2008〕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原高中会考政策执行至2019年6月30日止,在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会考后仍有科目未通过的考生,如需再考,可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二)原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自行组织会考的学校,以及因课程设置差异较大实行“科目替代”的学校的学生,从2017级高一年级开始,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9门合格性考试和各区组织的4门合格性考试。
(三)从2017级高一年级开始,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不再有条件准予免考。高中阶段入选市级以上体育或学科集训队,参加北京市或国家级各种比赛(竞赛)的选手,其参赛时间与当次合格性考试时间冲突的,可选择高中阶段其他时间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再准予免考。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取得名次的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再准予免考。
(四)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精神,凡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外籍学生,需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其成绩评定标准另行确定。
(五)各区要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合格性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