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煤专业 1.工作面支柱(支架)连续2棵(架)累计5棵(架)超高使用的。 2.工作面支柱(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70%的。 3.端头支护不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不用双楔梁支护的,支护初撑力有3根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 4.断层、老硐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 5.工作面出口20 m范围内高度小于1.6m,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60%。 6.工作面缺梁少柱或空棚空柱连续2棵累计超过5棵的。 7.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
(二)掘进专业 1.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扶棚支护巷道连续两棚及以上空顶(帮)、用大笆瞒顶(帮)的。 2.迎头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点柱未使用金属可伸缩式、带初撑力安全点柱的;扶棚支护掘进工作面迎头10米整体加固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3.锚杆角度小于75度的或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的。 4.斜巷架棚出现退山的;迎山角度超过设计±1度的,连续两棚或累计五棚以上棚腿失脚的。 5.三、四角门抬棚无设计、无措施或无竣工验收的。 6.维修巷道时前后棚子加固长度低于5米的。
(三)机电专业 1.井下供电系统 ①电气失爆(含36V以上电缆线路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②检漏继电器或煤电钻综保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 ③局扇风电闭锁不合格或高瓦斯地区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 2.地面供电系统 ①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失灵损坏。 ②未按规定装备“五防”装置或“五防”装置失效。 3.主提升系统 ①闸磨、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安全保护试验不合格。 ②副井上、下口安全门与信号不闭锁。 ③钢丝绳不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更换(有报告批准的除外)。 4.主扇风机 ①备用风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启。 5.锅炉、压力容器 ①安全阀、断水保护、断油保护、超温保护等不灵敏可靠,整定值超过规定,不按期校验。
(四)运输专业 1.轨道运输 ①斜巷装备与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数量装备的。 ②斜巷人行车制动装置失灵。 2.皮带运输 ①井下使用非阻燃胶带。 ②井下皮带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综合保护或综合保护现场试验不合格。
(五)通防专业 1.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指单道风门控制风流;采掘工作面采用角联通风;采区主要巷道一段作进风,一段风回风;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自燃及容易自燃发火矿井采用前进式回采等)。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场所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出现高温烟火点的。 4.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局扇喝循环风的。 5.未按规定设置防尘、消防管路系统;煤尘堆积(指连续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的未湿润煤尘);煤尘飞扬严重;干打眼的。
(六)火工品专业 1.井下炸药库布置位置不符合要求。 2.炸药库材料支护不符合规定。 3.炸药库库房巷道失修。 4.炸药库超储或炸药、雷管的存储方法不符合规程规定。 5.爆炸材料的运输不符合规程规定。 6. 火工品发放人员携带电子产品进入炸药库房的(如计算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