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益债券(income bonds)是指规定无论利息的支付或是本金的偿还均只能自债券发行公司的所得或利润中拔出的公司债券。公司若无盈余则累积至有盈余年度始发放,这种债券大多于公司改组或重整时才发生,一般不公开发行。利息支付取决于公司利润的债券。这种债券的利息并不固定, 发期有无利润和利润大小而定,如无利润则不付息。因此,这种债券与优先股类似。所不同的是优先股无到期日,而它需到期归还本金。在美国,由收益的保证(pledge)所融通的地方或市政债券 (municipal bond),此收益是由铁路通行费或能源工厂等设施产生的所得。
2、高收益债券最早起源于在1920~1930年代的美国,也被称为垃圾债券(Junk bond),原因是此类债券的风险性较大,投资者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通常来说,被穆迪、标准普尔等北美五大主要信用评级机构评为BBB或Baa级以下的债券,就被归类为高风险的、投机级别的“垃圾债券”。
3、在1950、1960年代,美国的高收益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一些中小型公司,为筹集资金、开拓业务而发行。这些公司资本实力薄弱,信用等级较低,所发行的债券必须要具有更高的收益率以吸引广大投资者。这一期间此类债券的发行规模也很小。
4、起源:高收益债券最早起源于在1920~1930年代的美国,也被称为垃圾债券(Junk bond),原因是此类债券的风险性较大,投资者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通常来说,被穆迪、标准普尔等北美五大主要信用评级机构评为BBB或Baa级以下的债券,就被归类为高风险的、投机级别的“垃圾债券”。在1950、1960年代,美国的高收益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一些中小型公司,为筹集资金、开拓业务而发行。这些公司资本实力薄弱,信用等级较低,所发行的债券必须要具有更高的收益率以吸引广大投资者。这一期间此类债券的发行规模也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