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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推广普通话 共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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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即现代标准汉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作品为语法规范。是通行于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华人华侨间的共通语言,是中国官方、教学、媒体确定的标准言语。中国大陆称为“普通话”,台湾地区称为“国语”,国外又称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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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就是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包括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务院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以字表等形式正式公布的汉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投入很大力量进行汉字的整理和简化工作,淘汰了一部分异体字,同时把群众长期以来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手头字、俗字加以整理,确定其正体字的地位,形成现行的规范汉字。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文字的意义

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推广普通话,有利于消除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和社会发展;推广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培育统一的大市场;推广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文字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总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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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 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 年确定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学校开设的汉语课程应当教授普通话,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需要使用汉语的场合要使用普通话。

正确处理普通话与汉语方言的关系,坚持社会语言生活主体化与多样化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另一方面尊重方言的使用价值和文化价值。推广普通话不是消灭方言,而是使公民在使用方言的同时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并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

请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推广普通话的阶段目标

2010 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经过未来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语文素质大幅度提高,普通话的社会应用更加适应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需要,形成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

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思路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依法强化政府行为。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并逐步向广大农村地区拓展,向更宽的领域延伸,逐步实现全社会普及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

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开展以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为基本措施,不断加大依法推进的力度, 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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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 辉

审核:王雪刚 编辑:后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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