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两个多月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聚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了很大功夫,产生了一批先进典型经验。9月8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在全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恩施州建始县出台《建始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破解“不愿贷、不能贷、 不敢贷”问题;
2、宜昌市宜都市首创“科创贷”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3、宜昌市率先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4、襄阳市率先启动企业注册登记智慧审批,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秒批”;
5、武汉市税邮云仓,共治共享,发票领用全链条自动化送达;
6、襄阳市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7、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
8、宜昌市推进“刷脸办电”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
9、十堰市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10、武汉市实行数字化联合图审, 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11、恩施州推出50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材料包;
12、黄石市率先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地方监管标准;
13、黄石市建立“一办五组”机制,高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
14、荆门市对认定类惠企奖补实行企业家“免申即享”;
15、武汉海关创新实施远程视频查验;
16、省自然资源厅开发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系统,审批效率提高70%。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的重大意义,充分借鉴武汉等7个市州和省自然资源厅、武汉海关等部门的典型经验,做好学习消化、复制推广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用系统观谋划小切口突破,真正在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上有突破性的进展,实现内部流程再造,培育出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要主动对标世行标准、紧盯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一切奔着解决问题去, 补短板、强弱项,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黄石市率先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地方监管标准
主要做法:经市政府审定,2019年12月30日《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正式实施。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是首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从工作机制、基础准备、组织实施、结果处理等内容和环节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并同步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32家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市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全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后已联合市人社部门,按照规范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双随机”联合抽查。
主要成效:地方标准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对行政部门执法监管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横向推广和纵向运用,也切实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黄石市建立“一办五组”机制,高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
主要做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省30条”、“十必须十不准”、80项重点任务清单等政策举措,黄石市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组织架构。对标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化政务环境组、优化市场环境组、优化创新环境组、优化法治环境组、作风保障组),由市级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定期调度、问题交办、信息报送、日常联系、投诉处理、线索移交等六项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持续化、制度化。
主要成效: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提高了全市上下对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6月8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后,“一办五组”迅速行动,分管市领导亲自上手抓任务落实,如优化政务环境组组织专题会议研究“一网通办”、“先建后验”改革等重点事项并形成专项方案;优化市场环境组6月上旬就落实了企业开办“210”标准、用电“321”服务等;优化法治环境组重点打击围标串标专项行动,立案34起,追赃6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