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公告。 公告截图
1月27日晚,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600052)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下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3.26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这是因广厦控股一家孙公司与安徽合作伙伴存在债务纠纷引发的,该孙公司在无法筹措到足够还款资金情况下未及时上报,导致法院冻结广厦控股所持浙江广厦3.26亿股无限售流通股。目前,冻结事项所涉的债务已清偿完毕,相关股权解冻手续正在办理中。”1月30日,广厦控股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张亚楠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据广厦控股官网,该司现有成员企业100多家、员工总数12万人,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建筑、房地产、能源、金融、文化传媒、体育等领域,企业总资产365亿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重点培育的26家大型企业之一。2018年,广厦控股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06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57位,浙江省百强企业第22位,浙江民营企业百强第10位,浙商全国500强第15位。
据了解,合肥中院冻结广厦控股所持浙江广厦全部股份缘由,是因广厦控股旗下广厦建设集团开设的子公司安徽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创业),无法按期偿还安徽新华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金融)数千万借款而被诉至法院。
广厦建设集团董事长韦晗向澎湃新闻介绍,2007年,安徽创业和安徽新华集团(下称新华集团)开展工程建设业务合作。2015年,安徽创业和新华集团在金融领域建立合作关系。2016年,新华集团旗下新华金融向安徽创业提供2亿元左右的借款,由广厦控股提供担保,并约定2016年底归还本息。2016年年底,安徽创业归还了1亿余元借款,但仍有部分借款未如期兑付。
韦晗告诉澎湃新闻,2018年底新华金融向安徽创业提出年底前归还剩余借款的诉求,但安徽创业自身无力筹资偿还,也未报知广厦控股和广厦建设集团。
2019年1月9日,新华金融向合肥中院起诉安徽创业。1月24日,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法院冻结浙江广厦控股股东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3.26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
“在股份被冻结后集团才知道原委,立刻派出高层前往安徽沟通协调,并于1月29日完成借款本息的兑付。29日,‘新华金融’也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目前相关股权解冻手续正在办理中。不过,这轮几千万的借款导致市值逾10亿的股权被冻结,暴露出集团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问题。对于这次安徽公司出现的问题,必当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查漏补缺’,加强风险管控。”广厦控股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股份被冻结事件发生后,有人在网上质疑“总资产数百亿元的广厦控股集团,为何因区区几千万的欠款就被股权冻结,难道资金链真的出现问题”,对此广厦控股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去年,广厦控股的主业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17.3%,远高于全国建筑业9.9%的平均增长水平,新承接业务也同比增长18.4%。广厦发展态势良好,资金链并不存在问题。
1月30日,浙江广厦公告称,2019年1月29日,公司收到广厦控股通知,被担保方已将上述冻结事项所涉的债务清偿完毕,广厦控股担保义务已免除。经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同意撤诉和同意解除股权冻结措施的裁定书,相关股权解冻手续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