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计划编制、调整、审核、审批、执行与考核的管理机制,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确保集团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xxx事业部及运维平台各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可参照本制度,制订适合本单位的计划运营管理制度,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集团各单位:包含本条所列的集团管理部门、事业部及其他类公司。
(二)集团管理部门:指集团运营平台各职能部门。
(三)事业部各单位:包含事业部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公司。
(四)生产经营类公司:指新能源事业部和休闲农业事业部所属各公司。
(五)地产类公司:指房地产事业部所属各公司。
(六)其他类公司:指IT公司、商业公司、物业公司。
第二章 计划运营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集团董事长
(一)审定集团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
(二)审批地产类公司总体开发计划和生产经营类、其他类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
(三)审批集团各单位的年度目标及其调整。
(四)审批集团年度资金计划。
(五)对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
集团计划运营领导小组由集团执行总裁、副总裁、集团各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各事业部总经理组成,负责集团计划运营的综合协调与管理。日常事务协调处理的部门为总裁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一)拟制、完善《XX集团计划运营管理工作制度》。
(二)拟制计划运营管理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
(三)以集团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为依据,审核地产项目公司总体开发计划及生产经营类、其他类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计划。
(四)审核集团各单位年度目标及其调整。
(五)审批集团各单位的季度目标及其调整。
(六)跟踪督导集团各单位的年度、季度目标的执行,对可能滞后的工作及时预警。
(七)对集团各单位的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八)研究解决集团计划运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计划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