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配送”搭配“网络购物”已成为时下最时兴的生活方式。一键下单,预约配送,无需排队结账,不用肩背手提,超市的新鲜食材便能在晚饭前为你送到指定提货点,省时又省事。
可是……嗨,让我们看看“倒霉”小王的故事。
“您好,由于配送员漏装了一件商品,需要为您超时配送,请您再耐心等待20分钟。”
饥肠辘辘的小王“饿狠狠”地盯着表,“滴滴答答”地过去了30分钟后,没有收到“某点”平台提货短信的小王终于忍不住叫了外卖。
当吃饱喝足的她准备退掉这顿不用再做的“晚餐”时,她傻眼了——未完成配送的订单没有“退货”选项!短暂的“呆滞”后,“网购达人”小王机智地完成了以下一系列自认为“教科书般”的操作:与配送门店电联,双方协商后门店同意退单;在平台上联系客服,说明情况后由客服在系统提交退单申请;截图保存聊天记录;等待退款。
你以为以上就结束了吗?不管你是不是,反正小王当时觉得是这样的。
两天后,一个暖风和煦的午后,小王收到了“某点”平台发送的提货短信。是的,在路上奔波了两天的鸡腿,在退单后,送到了。
再一看平台上的订单状态,“待收货”。此时小王脑海中冒出了问号三连,说好的“已为您退单”呢???
不过小王此时还不慌,因为“售后”选项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接下来,小王又开始了她的操作:申请售后;提交与客服沟通的截图;等待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售后完成;等待7个工作日退款。
你以为终于要结束了吗?不管你怎么想,天真的小王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
7个工作日转瞬即逝,小王依旧没有收到退款。此时,小王终于想起来她是一名法学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钱包!
小王购买的基本上以生鲜产品为主,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是,“某点”平台未按约定时间送货,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关于按照约定履行的义务,且已经双方沟通协商同意退款。根据“某点”平台的售后政策,平台应于售后申请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8条,从约定的7个工作日满之后算起,“某点”平台超过15日未退还货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最终,忍无可忍的小王前往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将“某点”故意拖延退回货款的行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投诉。在她点击“提交”键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回了属于法学生的尊严。
2天后,小王接到了“某点”客服诚挚的道歉电话。“您好,我们接到了12315平台发来的投诉信息。给您带来不好的购物体验敬请谅解,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您退款。”
不到1分钟,“叮咚!微信退款到账!”小王的钱回来了。
购物维权小贴士:
当前,网购平台遍地开花,大家在购物时首先要选择长期稳定运营、信用度高的平台。
其次,要保持维权意识,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沟通记录,尤其是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导致无法自助售后或维权时,要及时与平台或热线电话的人工客服进行联系,并注意留存聊天或通话记录作为维权凭证。
最后,在维权途径的选择上,“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指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还包括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投诉等渠道,当纠纷所涉金额较小时,后两者显得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