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某地管理机构要求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其中有一个问题引发了争议。一些单位的职工在职期间报考研究生,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录取为研究生,经过几年脱产学习,专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获得了硕士学位。这些职工的学历究竟属于全日制教育的学历还是在职教育的学历?朋友说,管理机构坚持认为这属于在职教育,必须填写成在职教育不能填写为全日制教育,而职工们则认为自己是全日制教育不是在职教育。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考场
其实对于全日制教育与在职教育的区别,很多人都不清楚。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弄了解国家的规定。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根据上述规定,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1.研究生教育分为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教育。那种将研究生教育划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政策,是错误的。在职教育中既可能包括全日制教育也可能包括非全日制教育。
2.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1)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一般是确定的,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如现在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一般是2年或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不作规定,但有一个最长年限的规定。(2)全脱产还是不脱产。全脱产研究生和应届本科毕业考取的研究生一起参加学习,不单独分班,在平时上课。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单独分班,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某段时间集中上课或者周末上课的方式进行学习。
从上述分析来看,某地管理机构的要求是错误的,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他们让职工填写的应当是全日制教育或非全日制教育,而不应当是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