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即教学科目。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又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课程指所有的学习科目的总和,狭义的课程指某一种学科科目。缺陷:把课程内容与课程过程割裂开来,片面强调内容,最大的缺陷是把课程视为外在于学习者的静态的东西,容易导致“重物轻人”的倾向。
(2)课程即知识。这种观点的基本思想是学校开设的每门课程都是从相应学科中精心选择的,并且是按照学习者的认识水平加以编排的。
(3)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即全部的教学要素及其运动过程。教学要素即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又包括教学环境、师生关系等。缺陷:把课程视为教学过程之前或教育情境之外的东西,把课程目标、计划与课程过程、手段割裂开来,并片面强调前者,忽略了学习者的现实经验。
(4)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即达成预期学习结果的过程。强调学生学到什么,而不是教师教什么。
(5)课程即活动。这一课程观认为,将课程理解为学科知识,教师容易把握,但也容易导致“见物不见人”的倾向;把课程理解为学习经验,有利于解决“教育中无儿童”的问题,但教师又感到迷惘,不知如何操作。走出这种两难困境的唯一办法是:改变传统的非此即彼的情况,即要么是主观学习经验,要么是客观学科教材的思维方式,现将视角转向二者的交合处——活动,从活动的角度看待和解释课程。
(6)课程即学习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即学生实际上所体验到的意义,而不是一些简单呈现的事实、知识或信息。强调学生对教学内容意义的主观体验。课程即经验。它的突出特点是把学生的直接经验置于课程的中心位置,从而消除了课程中“见物不见人”的倾向,消解了内容与过程、目标与手段的二元对立。但同时又忽略系统知识在学生发展中的意义的倾向。
(7)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鲍尔斯和金蒂斯被认为是这一主张的重要代表人物。在他们看来,任何社会文化中的课程,事实上都是该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的职责是要再生产对下一代有用的知识和价值。简而言之,课程就是从某种社会文化里选择出来的材料。
(8)课程即社会改造。认为课程应该把重点放在当代社会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弊端、学生关心的社会现象,以及改造社会和社会活动规划等方面。课程应该有助于学生在社会方面得到发展,帮助学生学会如何参与制定社会规划,这些都需要学生具有批判意识。关于课程的内涵的知识就讲解这么多,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备考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