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坐公交不给钱属于逃票行为。
2、逃票行为是指以违法之方式少付或规避应付的费用,本语词最常指搭乘付费交通工具 、观看演出 、参观旅游景点或者参加某项活动不依规定缴相关费用的行为。
3、2016年1月21日,从北京铁路局获悉,
4、按照发改委和铁路总公司要求,自2014年9月1日推出“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北京铁路局共计发出《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17534张。在2016年春运期间,北京铁路局将对严重失信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并将失信记录提供给社会信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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