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2、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教师和干部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医护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医护人员在学校定点值守。并在开学前对教师和校医进行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处置程序。
3、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4、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和消毒器械、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屏等。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