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材料不同其他语体,具有自身的词法特点。小白学习写材料,记得“写材料”。
因为应用文语体要求简明,而文言文是简明而表达内容极为丰富的语言形式。所以,在公文、规章制度、合同等应用文中依然保留一些文言文词语。如:兹、兹有、兹将、接洽、悉、勿、特、者、荷、取、于、而、则、为、依、逾其、亦、以、尚、未、至、之、示、予、资、业经、业已、即予、予以……现举例如下。
“兹”是“现在”的意思、“兹有”是”现在有”的意思。
例如:
兹定于1月1日上午10点30分,在部第二会议室厅,召开材料叔精神学习会议
兹有我委材料叔前往贵处,联系增加粉丝事宜,请接洽。
”悉”是“全部知道”的意思常常在材料中出现“知悉"、“顷悉”、“收悉”、“阅
悉”、“谨悉”、“电悉”等组合词。
例如:
贵局《关于号召学习写材料头条号学习资料的通知》收悉;
“荷”是“承受他人恩惠时所表示的感激行为”
例如
望函告为荷(为荷:感激你们的帮助);
“业经”是“已经过去”的意思
例如:业经了解,情况基本属实。
“特”是“特地”的意思
例如
根据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逾”是“超过、超越”的意思
逾期不予办理(超过规定的期限则不给办理)。
因为单音单纯词符合应用文简明性的要求,所以,在写材料中常常多一些单音单纯词。举例如下:
“特通知你们”而不用“特地通知你们”
“希参照执行”而不用“希望参照执行”
“望函告为荷”而不用“希望函告为荷”
“接上级通知”而不用“接到上级通知”
“据有关规定”而不用“根据有关规定”
“请各知照”、而不用“请各个人知道后,互相转告”。
通过节缩词语,以达到精练、简短。变双音词为单音词。如:
“应该”节缩为“应”或“该”
“特地”节缩为“特”
“经过”节缩为“经”
“決定”节缩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