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书上说:“仕途:做官的途径;经济:经世济民,治理国家。”如果为了“治理国家”而走一条正确的途径去“做官”,这是对的。纵观五千年文明史,这种“官”实在太少,而更多的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所以,把“仕途经济”理解为“升官发财”更为贴近。
人们习惯把曹雪芹笔下的贾雨村称作“仕途经济”的代表人物,不过,在我看来,他很一般,还说不上多么典型,最典型的代表人物莫过于两千年前的大商人吕不韦了。
吕不韦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他满眼都是钱。有一次问他父亲:“耕田之利几倍?”答:“十倍。”问:“珠玉之赢几倍?”答:“百倍。”问:“立主定国几倍?”答:“无数。”这是把社会一切活动都商业化了。当他见到在赵国作人质的秦孝文王中男子楚时,竟不把他当人看,而说:“此奇货可出五百金买下。”这个会说话的“奇货”一口答应:“必如君策,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五百金买来个“得分秦国”,这利润也够大的。
吕不韦利用奸商拉关系送厚礼,竟使这位在赵国作人质的子楚立为太子,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经营任务,为下一步赚大钱打下了基础。
他第二步是:“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这就是后来的秦始皇,他竟然是吕不韦的儿子。孝文王立一年,就由太子子楚代立,子楚即位三年就死了,太子政立为王。秦王每更迭一次,吕不韦官就升一次,一直升到相国,号称“仲父”。是至高无尚了,不能再升了,再升就为王了。吕不韦已经是“有家僮万人,食客三千”,一部《吕氐春秋》谁要能“增损”一字者就奖千金,这家产还有数吗?
但吕不韦好景并不长,待秦始皇亲政之后,即没有改变秦国的国号,也没有认他这位“父亲”,而是罢了他的官,并令他迁居蜀郡,使吕不韦自感绝望而饮毒酒自杀了。
我们再看看清朝乾隆年间的和坤,他从一个低级官员——校尉,一直升到文华殿大学士,他的家产是和他的官职同步发展的,折合白银达十亿两,超过军费开支的十倍,也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10年的总和。不过,最后他的下场是“论罪赐死并查抄全部家产”
“仕途经济”、“升官发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陈腐观念,许多人倒在了它名下,实践证明,用官职收取金钱、财物,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