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对主义(relativism),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2、相对主义是一个哲学课题,强调真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真理以其他条件(例如认知体系、社会文化特性、阶级、时地等)为尺度而不以对象为真理尺度。传统哲学所说的“真理”,来自认识主体的认识行为与其对象相符合,但相对主义则认为真理只取决于认识主体。形上学的相对主义否认任何绝对存有,而一般的相对主义通常对始元的问题避而不谈,只探讨人和实在界的关系。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否认存有的有效知识之可能性,而伦理学的相对主义则一味否定道德上的普遍义务规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