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2、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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