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护师为护士评定职称级别之一,为中级职称。
2、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中级职称:主管护师,初级职称:护师,初级职称:护士。
3、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