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期,银行存款形式。
2、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存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与其保险业务规模相应的偿付能力。
3、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履行的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4、未决赔款准备金:指保险公司为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事故已发生,但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为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提取的准备金)。
5、总准备金:或称自由准备金是用来满足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准备金。它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提取的。
6、寿险责任准备金:指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交纳的纯保险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为将来发生的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而提取的资金,或者说是保险人还未履行保险责任的已收保费。保险准备金,指的是保险人为履行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或应付未来发生的赔款,从所收的保险费或资产中提留的一项基金。一般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