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据点阵营
大耳怪
大耳怪王
据点阵营比较特殊,统治者是三十年一届武力角逐决出的,不过这根本没大耳怪的事。大耳怪,又称地精或哥布林,据点阵营下层生物,没有人类的智谋也没有食人魔的力量,整个族群背负着胆怯、丑陋、弱小等诸多恶名。不过胜在个体多,而且相比某些家伙还算有些脑子——作者话音未落,十来个大耳怪从眼前匆匆忙忙地路过,他们还嚷嚷着:“快走!饭堂建好了,我们吃饭去!”作者决定谨慎地收回之前的称赞。
格兰切尔
格兰切尔是一位有脑子的大耳怪,她明白一个道理,“没人欣赏咱,咱要自我欣赏;没人关爱咱,咱要自我关爱。”她麾下的大耳怪(步兵)便流传着一句总结语:在格兰切尔将军的队伍中,每一个士兵都会感受到母亲般的关怀。格兰切尔的技能是进攻术+寻路术,进攻术不必多说,野蛮人英雄必修课程;寻路术则很能体现大耳怪在据点的悲惨生活——在茫茫戈壁上运动作战,外加运输辎重,不过他们遇到了格兰切尔就不一样了,有了她高超的寻路技巧,戈壁滩上行军之旅会轻松得多。
恶狼骑士
恶狼斗士
恶狼骑士是据点阵营很重要的部队,从大耳怪中征选最优秀的士兵,配以驯化的战狼,并且装备了全钢的长刀,投入很高。为何这种重要的部队却由大耳怪组成?原来是因为其他种族的体重战狼承担不住。
据点阵营对恶狼骑士下了大血本(看那价格,狼比骑手还贵),自然不是把他们当炮灰用的。不过由于大耳怪太过弱小,这种肩负侦查、突袭、驰援等多项重要任务的部队,伤亡率居高不下。当权者对此痛惜而无奈(或许痛惜的是优质战狼和全钢长刀更多些),如果有人能改变这一状况,他们是喜闻乐见的。
塔洛希尔
这个人……这个大耳怪名叫塔洛希尔,原本是一名恶狼骑士小队长,在与泰塔利亚发生边境摩擦时,他的小队曾被敌军包围了——这时队伍中可没有瑞恩,小队长要是挂了,那可真的是全挂节奏了。好在塔洛希尔学过进攻术+战术,凭借正确的战术,他成功率部突围,然后因功受擢。这个故事不仅说明了战术对恶狼骑士的重要性,也体现了恶狼骑士对克鲁罗德的重要性。
半兽人
半兽人首领
半兽人者,Orcs也。在《英三》中半兽人依旧和食人魔(Orges)有密切关联,不过被设定成了一帮肌肉脑子,他们膂力惊人,能把飞斧当羽箭使。游戏中半兽人数据很差,还不如地精好用,这完全是出于平衡作了弱化;剧情中半兽人是据点主力远程部队,身价不是小小地精能攀比的。至少大家要明白,飞斧是门技术活,博拉格公爵的长子也不会无缘无故地跑去当“炮灰头子”。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据点种族整体地位,并非以n级兵的n值体现,而是:食人魔占优势地位,为上层,大耳怪相对地是下层,半兽人和独眼巨人是重要战力,言语可通,所以上层亲自笼络;大雕和比蒙当然也是重要战力,但都是禽兽,言语不可通,脾气又暴烈,所以由下层的大耳怪负责供养(不是饲养;狼和禽兽如果没有养熟,就会三天两头把食料和送食料的小个子一起吃了,可怜的大耳怪)。至于人类,普通的人类没有任何地位(甚至可能是食物),人类英雄则地位很高,分化很严重。
杰巴克斯
杰巴克斯是云斯顿·博拉格公爵的长子,手握兵权,善于指挥半兽人。他的技能很符合一个半兽人统帅的身份:进攻术+箭术。食人魔是喜欢使用棒类武器的,然而一位食人魔贵公子专门为了半兽人去苦练箭术(其实是指代飞斧技巧),也足以说明半兽人兵种的重要性了吧——更何况,据点的铁匠铺还特别添加了为半兽人精锐部队(即半兽人首领)打造飞斧的业务呢。
食人魔
食人魔王
食人魔是据点的实力派,不过真正游戏时由于他们还有后置的独眼巨人的建筑昂贵,往往不被使用(没办法啊,人家是“贵”族)。剧情中克鲁罗德的当权者云斯顿·博拉格公爵就是一个食人魔。食人魔以力量著称,但族中的法师也略通法术,最常见的法术是“嗜血奇术”。当然了,食人魔的身板虽然高大,但是还远不如独眼巨人和比蒙巨兽,也略逊于大雕,行动速度也很一般。另外,食人魔法师属于战斗法师一类,所以食人魔一族并不排斥抵抗力。
克洛林
据点阵营有三位身份背景完全不同的特长食人魔的英雄,他们的技能与法术也大不相同。克洛林是平民出身的战士,是从战场上血洗过来的,他的技能是进攻术+抵抗力。对于皮糙肉厚的食人魔来说,在他们那一层面的战斗中,魔法的威胁(哪怕只是一记“魔法神箭”)远远超过高大的对手,克洛林的抵抗力可能是他能生存到他的领导才能被发现那一天的关键因素;无独有偶,特长“+1宝石”的塞瑞格,出身于战场上施放嗜血奇术的食人魔法师部队,他也学习了抵抗力。
维尔
克洛林、塞瑞格的技能体现了一般食人魔士兵的处境:种族是高等的,责任是重大的,国战时主力的,魔法是可怕的,伤亡是惨重的,存活是侥幸的。当然,大耳怪的会比这更差。而维尔就不同了,他虽然也是一个普通的食人魔法师,但擅使“魔法神箭”,寻常食人魔是打不过他的,于是他很快升到了战斗法师将领的位置。作为食人魔将领,他无疑是称职的,在据点阵营习惯大开大合地攻击、攻击再攻击直至胜利或溃败的时代,见多识广的他居然学会了人族军队的那套动员方法并活用到了自己的部队中。当然,他动员讲话时可能讲的都是“兄弟们,振作起来,打败对面的那帮人类,大家都有香脆可口的人头吃!”但这也是难得的进步了,维尔的智慧术+领导术(智慧术是职业技能)代表着据点“去生番化”的一种新趋势。
云斯顿·博拉格
云斯顿·博拉格是个食人魔领主,有一定的智谋,也有一定的战争才能,因而当他登上王位时克鲁罗德国力强盛,即使埃拉西亚的尼古拉国王也不愿单纯用武力来解决西部问题,最终册封他为公爵,承认克鲁罗德的独立公国地位。博拉格公爵倒也有点脑子,从此还真的以“公爵大人”的身份在国内外发号施令(谁说食人魔都是没有脑子的,这位公爵大人就很有脑子嘛,韬晦之计真是玩得)。遗憾的是,有脑子的公爵大人目光不够长远,没有认清“当今国际形势”,以为尼古拉一死埃拉西亚就没能人了。他很快撕毁了与埃拉西亚的和约,不料埃拉西亚气数未尽,克里斯丁爵士兵锋所指,克鲁罗德溃不成军。后来“王位争夺战”的胜利者科尔格敢于把博拉格公爵的头砍下来放在案台上当装饰品,和这场败仗有很大的关系。试想如果博拉格声望极盛,谁敢明火执仗地将他“枭首示众”,就算杀他也只能来暗的;正因为他对埃拉西亚的战争使他名誉扫地,所以他的政敌才敢像杀甲鱼一样堂而皇之地割走他的头颅。博拉格公爵的技能和克洛林、维尔的都不同,是进攻术+战术,进攻术是职业技能,战术是他站在全据点顶端统领整个军队时最自然的选择。
大雕
雷鸟
大雕是据点供养的猛禽,善扑击,性情凶恶,因此据点阵营派大耳怪向它们的壁巢输送给养。如果去的人选被大雕吃了……那就吃了吧,难道让那只大雕抵命不成?看官请记住,大雕、比蒙相当于克鲁罗德的一级保护动物。大雕生长成熟会更换羽毛,褪去褐色的旧羽毛,长出全新的亮黄色羽毛;成熟体的大雕能施展雷电攻击,故又称雷鸟。按生物学观点,戈壁环境中褐色是保护色,亮黄色是警戒色,所以雷鸟比幼体大雕性情更烈是毋庸置疑的。
希娃
在据点阵营,没有人比希娃更善于指挥大雕作战——呵呵,其他将领不被大雕吃了就万幸了。希娃来自一个人类马戏团驯兽世家,但她不愿像祖上一样去马戏团工作,便独自进了克鲁罗德,成了一名大雕作战专家。对于她这样的专门人才,博拉格公爵却不十分看重,只是委派她去边境作战。在《埃拉西亚的光复之战争的破坏》第二节《淘金热》中,公爵派给那位神秘雇佣兵的两位英雄是希娃和祖宾,并且有言:如果任务失败,克鲁罗德将宣布他们只是一群狂热分子,与政府无关。
幸运的是希娃、祖宾都在那场任务中活了下来,没有被人族擒获。她的这次投军,颇有明珠投暗的味道。此外,从技能看——进攻术+侦察术——她也未获得博拉格公爵的重用。你敢信么,大雕这么强力的猛禽,其善统者居然司职高空侦察作业?大材小用啊。
独眼巨人
独眼王
独眼巨人是据点阵营的“投石党”,可以用作远程打击力量,也能用来破坏城墙,两可兵种便是;当然身价也极高。食人魔一向笼络独眼巨人,但在约克到来以前,没有什么英雄擅长指挥他们。有人说约克有独眼巨人血统,其父是独眼巨人,这纯属瞎扯。约克既然自幼在魔法学院学习,那肯定出生在布拉卡达了。试问一个独眼巨人如何能光明正大地进入布拉卡达,并且与一位神怪成就姻缘?千万别说强暴,约克见过父亲(他父亲还是使宝剑的,显然是人类),也就是说他们一家是在一起生活过的。独眼巨人和约克亲近,原因只能是有共同语言——对弹道术的兴趣。而其他英雄都不特长独眼巨人,既因为那帮蛮子不理解弹道术的精妙,也因为独眼巨人的脾气恐怕不会比大雕、比蒙好多少。一旦不慎激怒他们,哼哼,人家可是懂弹道术的哟……
约克
约克的处境可能比希娃的好一点点,因为博拉格公爵不会轻易得罪约克,对于公爵大人来说,独眼巨人的重要性远非大雕可比。但因为约克的人类、神怪血统,他的处境也不会好太多。公爵派了特洛克去请约克(可能是因为特洛克的保荐),结果请动以后不接到王宫来,却上手围攻一番,美其名曰“实力测试”(明摆着欺负人家约克不能回头);然后又是一项极度危险的任务,携带天使联盟潜入泰塔利亚、埃拉西亚,最后回一趟布拉卡达去“寻人”(那都是“敌国”啊),终于勉强接纳了他。至于他要去跟独眼巨人交流,也就听之任之吧——反正他要是被石头砸死了,怨不得本公爵……结果约克成了“独眼特”,这才真正成为重要将领。
约克的技能是进攻术+弹道术。在战争器械篇已经提过,约克了解弹道术的价值,所以放弃了逃亡途中学到的一知半解的战术,改为专注学习独眼巨人的弹道术。
比蒙
比蒙巨兽
巨兽(或译比蒙Behemoths)和比蒙巨兽(Ancient Behemoths)是据点阵营最威猛的怪兽,性情残暴,因而“照例”是由大耳怪供养的。大、小比蒙(暂且如此称呼)都有着尖利的爪子,能突破对手的防御。小比蒙成长为比蒙巨兽需要摄入优质天然水晶(腻害!人要摄入那么大量的水晶,送医院急救节奏);理论上,服食沙砾也能成长,但那样的后果是战斗力奇弱无比。
科尔格
科尔格是一名人类,曾击败自己的父亲获得领主地位;他比食人魔还野蛮,注重进攻(Adv.进攻术),忽视布阵。令人胆寒的是,他居然不爱用宝剑,反而偏好食人魔制式大棒,原因是大棒打碎敌人骨骼的声音“很悦耳”,这厮整个一恐怖分子啊……恐怖分子,哦不,科尔格凭借自己的凶性,硬是压服了以凶残著称的比蒙们。他队伍中的比蒙都对他又敬又畏,于是令行禁止,战斗力高涨;他的Adv.进攻术又使他的“比蒙军”威力更上一层楼。
他的事迹也是大家所熟知的。一方面,他曾孤身除“钢爪”(一只野生比蒙巨兽);对博拉格称臣于埃拉西亚以韬光养晦的行为,他视为懦弱;博拉格兵败西埃拉西亚,他更是恨博拉格入骨,决心争夺王位;最后在格尼森、哥德、奥力斯等亲信辅佐下,他成功入主乌拉克,并把博拉格那颗须发皆白的首级当作战利品陈列在王宫中。另一方面,他虽然血腥,但很有国家责任感:“王位争夺战”中被击败的对手,除了老公爵被砍头外,所有人都被放过了(按照惯例是可以全部处死的),原因在于这些对手是他争王位时的敌人,但也是克鲁罗德最优秀的将领,是野蛮人霸业的栋梁之材。科尔格的理想不只是做一个国王,而是要使野蛮人称霸大陆,因此他不愿意有过多的内部残杀,只处死罪魁,足矣。
十、要塞阵营
要塞阵营的战士英雄叫驯兽师,不过要塞的兵种中,“兽”只包括毒蝇、蜥蜴、野牛、飞龙及九头怪,因此,八人名单中只有四位是名副其实的驯兽师。狼人和蜥蜴人都是智慧生物,对应的特长英雄应该称为将军。
狼人
大狼人
狼人有很多传说,比如月圆之夜……不过那是Werewolves,不是H3的狼头怪Gnolls。《英三》中的狼人只是沼泽居民中很普通的一种,战斗力一般,使的家伙是链枷——这东西原是用来打谷的农具,可见狼人在要塞阵营的定位是半兵半农(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谷可打),地位自然是低的,但是人口也是胜在众多的。
泰塔利亚国王塔洛斯一世是《传记》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从对斯蒂格、阿尔金、安洁儿、维斯特的介绍中可以推出三点:一、塔洛斯一世是蜥蜴人;二、他对狼人、人类都“不太友好”;三、老家伙有十多个女儿,但是一个儿子都没有……言归正传,国王对狼人、人类不友善,但偏偏有些狼人或人类英雄,国王又是不好得罪的,比如说狼人大将鲁肯,相貌很喜感的一位英雄,技能为防御术+领导术。防御术不奇怪,要塞战士必修的职业技能,领导术可就很腻害了——在据点、要塞,人族鼓舞士气的那套方法是完全行不通的,因为价值观、荣誉观和战争观相差实在太多了,对着一帮生番大讲“For the glory! For the King!”毫无感染力,反而生番们自己可能另起炉灶摸索出一套鼓舞士气之术:“兄弟们,加把劲!打下前面那座据点,咱今晚喝雷鸟蛋花汤!”
鲁肯
鼓舞士气是门艺术,讲究火候,太过了效果反而不好。鲁肯和维尔都是行家里手,不同的是:维尔和他的国君(脑袋没了的那位)是同一种族,能得到扶持;鲁肯和他的国君互为异类,只会被羡慕嫉妒恨。鲁肯因此只能从村庄的小队长(又是小队长……)逐步提升,这样一来反而成就了他的“人望”——所经之处,狼人们争先恐后地加入他的队伍。时间一长,国王的妒忌也只能暗着来,不敢明着排挤了,甚至有时还得笼络一番——任何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统治者都明白,“水能载舟,亦能煮粥……噢,是覆舟”(塔洛斯一世:#*%@*???)
蜥蜴人
蜥蜴勇士
蜥蜴人是在泰塔利亚占统治地位的种族,掌握军政领域许多要职。由于蜥蜴人使用弓箭有特定优势,所以军队的射手都由蜥蜴人士兵担当。蜥蜴人体表有致密的鳞甲,身体强度胜过人族和精灵族弓箭手,并且不需要装备护指(有鳞甲嘛),武装成本低。与人族、精灵族弓箭手相比,蜥蜴人在射击精度上可能略逊,但是胜在力度强。
维斯特
塔洛斯国王的大女婿维斯特擅长蜥蜴人作战;作为王位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是他老婆),他等待着登上王位的一天。《传记》中如是记载,透露出一个信息:维斯特是实权派。结合特长来看,他的实权无疑就是兵权。那么,维斯特是先掌握了兵权后得到了公主,还是先得到了公主后掌握了兵权呢?作者以为:维斯特的技能为防御术+箭术,这里的箭术是实打实的射箭之术,不是扔硫磺或斧子这种可以用力量修正准确度的活计,是完全纯正的技巧活,没有多年浸淫是不能精通的;维斯特懂箭术,说明掌兵多年,尾大不掉。塔洛斯国王患之,好在维斯特当时年轻未婚,长得也很帅(按蜥蜴人的标准),于是国王把达到适婚之龄的大女儿许配给维斯特以笼络之。由以上故事我们可以看出,蜥蜴人射手是要塞军事命脉之所在。
毒蝇
龙蝇
沼泽族之毒蝇原文是Serpent flies,serpents是一种毒蛇,所以毒蝇也叫蛇蝇。毒蝇进一步生长会变成龙蝇(Dragon flies),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个兵种叫做蜻蜓——沼泽族(要塞阵营)的3级兵是一种巨型蜻蜓。毒蝇叮咬时会注入唾液,能驱散敌人身上的增益魔法状态,龙蝇还会使敌人虚弱无力,相当歹毒。毒蝇、龙蝇的体质并不算强(毕竟是虫类),但飞行速度奇快无比,特别是龙蝇,飞起来比埃拉西亚的战马奔跑的速度还快。
克巴斯
对于要塞阵营而言,每一种可以驯养的动物都很重要,这也包括了巨型蜻蜓。国王把统率它们的任务交给了自己人——蜥蜴人驯兽师克巴斯,克巴斯的技能为防御术+寻路术,说明他还肩负着勘测地形的重任。泰塔利亚是沼泽之国,地形复杂,行走困难,所以需要有人测绘地图。克巴斯就是这个人,他带着一群毒蝇,时常奔波在大沼泽的各个角落(请不要把游戏平衡设定的本族地形寻路套进来)。
蜥蜴
巨蜥
蜥蜴(巨型蜥蜴)和蜥蜴人是两种生物(就像类人猿和人)。巨型蜥蜴是一种危险的爬行动物,无毒,食肉,行动迅速,撕咬攻击兼有石化视线攻击。石化视线是美杜莎的特性,巨型蜥蜴同样有这种恐怖的视线,蜥蜴人亦不能幸免。不同于美杜莎的是,巨型蜥蜴是兽类,放在队伍里必须有人监管。更麻烦的是,沼泽里不能像地狱阵营对待狗狗那样,把巨型蜥蜴装车运送——那样一定是连蜥蜴带车一起陷没。
布朗
这时老套路,又该人类的能人登场啦!布朗,男性,来历不明,疑是沼泽区人类居民,掌握防御术+抵抗力。此人能抵抗巨型蜥蜴的视线而不被石化(抵抗力又建功啦!作者:呀,我干嘛又说“又”?),于是他发达了,整个要塞阵营的巨型蜥蜴都由他监管,无论走到哪里,他身边一定跟着七头巨型蜥蜴,连塔洛斯国王都不敢轻易得罪的。
野牛
蛮牛
“戈尔工”也是源于那个美杜莎的恐怖神话,不过到了《英三》却变成了沼泽地里的野牛。野牛食草,体型健硕,皮肤呈黄绿色有细密鳞甲,坚硬无比,血液有剧毒(无爪牙,有警戒色,所以说明有毒),遇到敌对生物时会以鼻孔喷出毒烟进行攻击。野牛发育完全后皮肤发生色素沉着,通体黑色,是为蛮牛。蛮牛除了鼻息攻击外,还能发动死亡凝视,以可怕的目光直接杀死敌人(Gorgons神话中的功能)。
野牛、蛮牛的性格较温和,非进攻状态下一般保持低头姿势,因此只要避免直视蛮牛的目光,驯兽师还是可以接触它们的。当然,这种接触蛰伏着许多偶然性的危险,比如牛突然抬头了……
阿尔金
狼人阿尔金,技能为防御术+进攻术,攻守兼备的人才啊!但是国王不喜欢他(明面上的不喜欢),总是派他执行危险的任务,想让他死在战斗中。结果阿尔金总是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于是国王更加讨厌他(这国王真绝!)。看管野牛这种重要但危险的任务显然也是刁难的一项,一不小心就会被蛮牛瞪死。不得不说,阿尔金真是太牛了,不但没被牛瞪死,还使牛更善战(感觉那国王很废物,嫉恨异族贤才,极尽打压之能事,反而使人家功劳更盛)。